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县妇幼健康工作
督导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为持续推进全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管理质量,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水平,我委组织相关人员于7月中下旬,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健康工作进行了督导,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21年7月19至30日,我委组织督查组,通过查阅项目资料、电话访谈、查看现场、入户随访等方式,对全县18个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及县妇幼保健院共20个单位进行了全面督导与质控。
二、完成情况
2021年1-6月,全县共完成早孕建档505人;1-6月产后访视应访视1191人,已访视595人,访视率为49.95%;1-6月新生儿应访视1191人,已访视602人,访视率50.54%; 全年0-6岁儿童健康管理应管理14435人,已管理9982人,管理率为69.15%;0-3岁儿童中医药管理2616人;目标人群叶酸免费发放 756 人;孕产妇“艾梅乙”免费检测491人,其中孕期免费检测 491人。
三、督导情况
(一)人员配备及组织管理
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均身兼多职,影响妇幼健康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少部分保健人员对相关项目方案、技术规范、操作流程及业务知识不够熟悉。
(二)孕产妇健康管理
1.产后访视。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人民医院能及时把已分娩产妇信息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均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本乡镇已分娩产妇进行家庭访视,产后访视记录表填写较规范。存在的问题是部分对象转给县内其它机构进行产后访视,未追踪转入机构是否访视到位,如长龙镇、金坑乡;少部分乡(镇)卫生院对产后访视发现的异常情况未给予指导性建议,如文英乡、丰州乡。
2.孕产妇健康档案规范、真实性。孕产妇健康档案填写较规范,但有部分乡(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管理档案填写存在空项、漏项的现象,如长龙镇、过埠镇、思顺乡、丰州乡、文英乡。
3.孕产期集中管理和高危孕产妇管理。大部分乡(镇)能动态掌握本辖区管理的孕产妇情况,少部分乡(镇)对本辖区孕产妇底数不清、管理不到位,如聂都乡、龙勾乡。县人民医院对转上级医院的危重症孕产妇无随访记录。
高危孕产妇管理做的较好的乡(镇)卫生院有茶滩、扬眉镇、上堡乡、金坑乡、长龙镇。对橙色风险孕产妇仅电话随访而未开展入户随访的乡(镇)卫生院有过埠镇、铅厂镇、麟潭乡;对橙色风险孕产妇管理不到位、漏管的乡(镇)卫生院有龙勾乡、思顺乡、横水镇;对重点特殊人群未摸排或摸排不全的乡(镇)卫生院有茶滩、关田镇、上堡乡、扬眉镇、横水镇、思顺乡、龙勾乡、铅厂镇、金坑乡。
(三)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家庭访视。各乡(镇)卫生院都能按规范要求对新生儿进行家庭访视,但是有部分乡(镇)卫生院新生儿访视档案存在空项、漏项现象:古亭卫生院有部分新生儿访视记录表填写前囟大小均为2.6cm×2.6cm,与实际不符。
2.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和托幼机构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均有儿童体检室,古亭卫生院儿童体检设备不齐全(无聚光手电筒、软皮尺)。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较低的乡(镇)卫生院有上堡乡、麟潭乡、扬眉镇、聂都乡。健康体检存在的问题:部分儿童未做血红蛋白检测(乐洞乡)、部分体检发现异常者未指导(杰坝乡)、未开展入园前体检(铅厂镇);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未对辖区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的督查与技术指导。
3.高危儿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均开展了高危儿管理工作,但存在高危儿筛查不全(金坑乡、丰州乡、乐洞乡、龙勾、乡、文英乡)、未建立台账(杰坝乡)、未按规范要求对高危儿进行分类和专案管理及转诊(聂都乡、杰坝乡、铅厂镇、过埠镇、上堡乡、扬眉镇)等现象。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未及时把高危儿台账转给各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高危儿管理欠规范,产科未及时把高危儿转介到高危儿门诊进行专案管理。
(四)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
思顺乡卫生院保健人员对视力不良儿童的评判标准不清楚;对筛查发现视力不良儿童未登记或登记不全的乡(镇)卫生院有古亭、文英乡、长龙镇、乐洞乡、铅厂镇、思顺乡。
(五)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
1.增补叶酸:我县通过县、乡、村三级网络免费发放叶酸,有部分乡(镇)卫生院未对叶酸服用对象进行规范随访如丰州乡、关田镇、杰坝乡;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对目标人群宣教不到位,发放人数较少。
2.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人民医院都能按方案要求及时填写各类个案卡、登记表,对感染阳性孕产妇提供及时、规范的诊疗服务和适宜的干预措施,抽查医护人员基本知晓艾梅乙母婴阻断项目优惠政策。县人民医院孕妇孕早期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未达80%。
(六)妇幼健康信息管理
各医疗保健机构均能按要求上报妇幼信息报表,存在的问题:个别乡(镇)卫生院存在迟报,如铅厂镇;少部分未收集保存原始信息报表,如扬眉镇、茶滩。各乡(镇)卫生院均未启用全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
(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各有关单位都能较好地落实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两锁、三铁、四防”,签发流程、证件管理较规范。
(八)母子健康手册管理
医疗保健机构孕产保健门诊均能按要求对孕产妇发放母子健康手册,并将其提供的相应服务及时记录在手册上,但儿童保健门诊未严格要求家长携带母子健康手册来院健康体检,对部分无母子健康手册的未给予补发。
(九)产前筛查
符合产前筛查资质的助产机构(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均能较好的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存在的问题:对部分产前筛查对象未进行妊娠结局随访,产前筛查低风险妊娠结局随访率小于80%。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保健机构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妇幼健康工作重要性,安排专职妇幼保健人员,督促保健人员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避免频繁换人导致工作脱节。通过创新服务方式,入村开展儿童免费健康体检、入户开展随访指导等,提高辖区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各医疗保健机构要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提高全县妇幼健康工作水平的角度,高度重视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及时将高危孕产妇上转下返,认真做好入户随访、转诊、登记,做好育龄妇女重点特殊人群(精神病、智力障碍等)的孕情摸排与管理。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把孕产妇建档信息、高危孕产妇及分娩台账下转到各乡(镇)卫生院,便于乡(镇)进行跟踪管理及家庭访视。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的作用,全力保障我县母婴安全。
(三)严格落实高危儿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对高危儿进行筛查及分类管理。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应于每月2日前将高危儿台账下转到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Ⅰ类高危儿建立个案,进行专案管理、健康体检与指导,将Ⅱ类、Ⅲ类高危儿及时转诊到上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专案管理,并做好相关转诊记录。各医疗保健机构应于每月4 日前将高危儿登记表(附件3)上报到县儿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
(四)按照《崇义县母子健康手册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向所有新建档孕妇和新生儿免费发放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儿童健康体检时要求家属携带《母子健康手册》,儿童体检完成后将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及相应检查结果及时记录在手册上。
(五)严格按照《崇义县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产前筛查工作,要求产前筛查率达到80%,产前筛查高风险产前诊断率达到80%,产前筛查高风险妊娠结局随访率达到90%以上,产前筛查低风险妊娠结局随访率达到80%以上,以及全县住院分娩新生儿染色体疾病发生率有所下降。
(六)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积极开展托幼机构入园前体检和在园儿童健康体检工作,定期对辖区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督查和技术指导,保障在园儿童身体健康。
(七)加强妇幼信息管理。加强妇幼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项目资料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原始资料的登记,加强资料的整理、归档、统计、分析、总结和上报。启用全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八)加大宣教力度。各医疗保健机构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健康宣教活动。引导群众正确的认识预防母婴传播、增补叶酸、孕产期及儿童保健等的重要性,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健康教育效果。
(九)加强能力建设。一是提供设备保障,为儿童及孕产妇健康体检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采用线上与线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及进修等多种方式提升妇幼保健人员的综合服务能力。
(十)抓好整改落实。各医疗保健机构应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清单,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人,并在8月25日前将本机构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整改反馈单(附件2)上报至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核查整改效果及评价,持续推进妇幼项目高质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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