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
条件
(38分)
(一)
规模与设置
(28分)
1.规划布局
6分
1.开展儿童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儿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儿童发育异常早期干预、院前急救、儿童康复、儿童中医保健以及儿童免疫接种服务。其中儿童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孕产保健科、免疫接种等科室设置相对独立,与其他医疗区域保持一定距离。(2分)
2.楼层设置合理,适宜设置在1-3层,服务流程方便婴幼儿及家长。(1分)
3.标识统一为“×××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标识标牌清晰醒目。(1分)
4.符合隐私保护要求(1分);服务环境整洁美观、温馨舒适,流向合理方便,符合卫生学要求,有宣传板面、有保健处方(1分)。
1.与医疗门诊、病房、注射室及放射科等医疗门诊相邻扣2分;与医疗相关科室在同一楼层同一通道未相对独立的扣1分。
2.未设置在1-3层扣0.1分;服务流程不合理扣0.5分。
3.无统一标识的扣1分。
4.有不符合隐私保护的每处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5.环境设施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2.房屋面积
10分
1.医、防、护总用房总面积(含仅为儿童提供服务的辅助科室用房)≥600平方米。(1分)
2.儿科诊疗区域≥80平方米。(1分)
3.儿科设置单独候诊区≥40平方,不可与其他区域共用。(0.5分)
4.中医诊疗区域≥50平方米。(0.5分)
5.预防接种区域≥40平方米。(0.5分)
6.儿童保健门诊至少3间,总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常住人口2万以下可配置2间,总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1分)
1.总面积符合配置要求,其他功能区域每少5个平方扣0.1分;房间每少一间扣0.1分;总面积每少10个平方扣0.1分。
2..候诊区区域开放,面积符合要求,每少5平方扣0.1分,若与计免接种场所不相邻或在不同楼层,候诊场所合用者扣0.1分 。
3.各类诊疗室面积达标,且符合一人一诊室要求,每室面积每少5平方扣0.5分。
一、
基本
条件
(38分)
(一)
规模与设置
(28分)
2.房屋面积
10分
7.设有母乳喂养咨询门诊,面积≥20平方米。(0.5分)
8.设置营养膳食厨房,面积≥50平方米,可与家长课堂等其他宣教场所合用。(1分)
9.设置养育小组活动室,每个面积≥50平方米,按照服务人口比例配置。(1分)
10.设有发育监测筛查室,每个面积≥20平方米,按照服务人口比例配置。(1分)
11.儿童保健候诊区≥40平方米,儿童娱乐区≥40平方米,如两者合用,总面积≥60平方米(0.5分)
12.设母婴室,面积不少于6平方,且有隐私保护要求。(0.5分)
13.实施一人一诊室,每室面积不少于12平方。(0.5分)
14.儿童保健、预防接种、养育照护小组活动、营养厨房等功能区毗邻,公共候诊区、儿童娱乐区可合用。(0.5分)
4.养育小组活动室符合标准配置,面积少5平方扣0.5分。
6.无母婴室扣0.5分,哺乳隐蔽区间,无完全遮盖帘子扣0.1分,不符合隐私保护要求扣0.1分,面积不达标扣0.1分。
7.家长课堂等健康教育场所面积小于20平方扣1分。
3.设施设备
12分
1.诊间配置空调、打印机、外线电话等设施;每个医生诊间配备一台电脑,可实时使用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录入信息,可实时打印。(1分)
2.配置儿童康复、感统、运动及体能训练类设备。(1分)
3.配备中医保健服务设施设备,如:体质辨识设备、针疗设备、灸疗设备、中药熏洗设备等中医药诊疗设备。(1分)
4.配置检查床、婴儿磅秤、儿童磅秤,身高测量器、身长测量床,听诊器、皮尺、听力筛查器具,生长发育筛查器具、儿童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工具,亲子活动玩教具和图书,高危儿及生长发育偏离儿童早期干预设备、视力筛查仪,院前急救设备、儿童血压计、消毒设施等诊疗用品。(1分)
5.营养厨房内配备专用橱柜台及电用灶具以及中西医结合婴幼儿辅食营养示教模具,配置常用操作台及设备,母乳喂养教具,有专用冰箱1台以上(或冷冻、冷藏冰柜各1台)。(2分)
6.养育小组活动区配备标准化养育工具包,玩具教具消毒柜、宣教区域配置放像设备、设立宣传橱窗或宣传版面,养育宣教资料等。(2分)
7.儿童保健区域和预防接种区域配置符合儿童特点的电子呼叫系统(常住人口2万以下可配电子取号系统替代)。(1分)
8.配置儿童专用厕所、儿童专用洗手池盆。(1分)
9.设施设备管理规范,建立设施设备档案,有专人负责设施设备维护及使用。(2分)
1.每少一件设施设备扣0.1分,扣完为止。 2.设施设备管理不规范,无专人保管扣1分,设施设备破损,未能给予维护修理,不能正常使用扣1分。
一、
基本
条件
(38分)
(二)
人员
配备
(10分)
1.中心
负责人
1分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从事儿科、儿童保健、预防保健等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1分)
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2.配备要求
5分
1.卫技人员占比70%以上(1分);专兼职婴幼儿照护服务师1人以上,配备专兼职的护士(1分)。
2.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儿保和儿科医生交叉培养并整合使用,具有本单位注册、相应执业范围(儿科或儿保)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1分)
3.儿保和儿科医生须经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儿童保健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岗证书,每两年复训一次,熟悉业务知识,有高危儿童筛查及干预指导能力。(1分)
4.“医防护”区域内所有人员都经过海姆立克急救法培训,取得证书,熟悉掌握救治方法,临床人员列入窒息复苏培训计划。(1分)
1.无专兼职人员扣0.5分,只有兼职人员扣0.1分。
2.卫技人员不足70%,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0.1分,最多扣0.5分。
3.儿保和儿科医生未整合使用扣0.5分,无本单位注册、相应执业范围(儿科或儿保)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发现1人扣0.1分。
4.无上岗证书每发现1人扣0.1分,不符合复训要求或脱岗未再培训就上岗的每发现1人扣0.1分。
5.现场考核发现1人未掌握海姆立克急救法扣0.2分。
3.配备比例
4分
医:辖区14岁以下常住儿童与医生比例为1000:0.5,按要求配备中医师和康复师。(1分)
防:辖区内每2万常住人口配比1名以上儿童保健人员,儿童保健人员占妇幼保健人员的50%(1.5分);预防接种人员按照标准化预防接种门诊配置(0.5分)。
护:辖区3岁以下常住儿童与婴幼儿照护人员(含各类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工作的人员)比例为1000:0.5。(1分)
未按照要求配备,各项距离标准配备少1/3以下扣0.1分,少1/3~1/2扣0.5分,少1/2以上扣1分。
二、
功能与任务
(42分)
(一)
医
(13分)
儿科门诊
6分
开设儿科全科门诊,有条件的开设儿科(1分)。对因病就诊或复诊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儿童常见病患儿进行诊治,对患儿进行全面地评估和诊断,确定治疗方案,提供个性化治疗(1分);及时识别、处理危险症状与体征,对危重患儿进行急救、治疗、转诊及随访(2分);为儿童及家长提供预防儿童常见病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2分)。
1.未开设儿科门诊(含儿科全科)扣0.5分。2.儿科门诊能初步诊治儿童常见疾病的诊疗服务,如呼吸道疾病、皮肤疾病、肠道疾病、口腔疾病、传染类疾病,未能开展上述诊疗服务,每少一个项目扣0.2分,扣完为止。
3.未开展对儿童及家长提供预防儿童常见病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服务的扣1分。有开展,但是未建立长效指导机制的扣0.5分。
二、
功能与任务
(42分)
(二)
医
(13分)
儿科门诊
3分
1.开设中医诊室、中医治疗室集中设置,装修装饰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并相对独立的中医综合服务区。(1分)
2.开展儿童中医诊疗,将中医药融入婴幼儿照护服务环节,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开展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积极推广小儿针刺、小儿灸法、小儿拔罐、小儿推拿、小儿中药熏洗、小儿刮痧、小儿膏方、小儿贴敷、小儿耳压等中医药适宜技术,用中医的辨证施治为婴幼儿提供健康管理。(2分)
1.有中医诊疗区域且中医药文化特色不浓厚,诊疗区域未独立扣0.5分。
2.开展小儿推拿等儿童中医药适宜技术每少1项扣0.1分,扣完为止。
3分
1.开展儿童常见髋关节异常、发育迟缓、语言障碍等康复指导工作。将中西医结合康复内容纳入儿童康复体系,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代理疗方法,对孤独症、肢体残疾、发育行为落后等疾病进行康复指导和干预。(2分)
2.建立与上级妇幼保健机构长效的康复干预转诊机制,严格按照高危儿、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等转诊规定开展转诊服务。(1分)
1.未能提供髋关节异常、儿童发育迟缓、语言障碍等日常康复指导服务的扣1分。
2.至少开展针对孤独症、肢体残疾、发育行为落后等康复项目3项以上得3分,每少1项扣1分。
3.未建立儿童康复转诊机制的扣0.5分。
(二)
防
(19分)
1.儿童保健
5分
1.按照规范要求,对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儿童健康管理服务。(1分)
2.提供儿童群体保健、儿童生长发育、儿童营养与喂养、儿童心理指导、儿童眼保健、儿童口腔保健等服务。(1分)
3.开展儿童体格生长发育测量技术、儿童体格发育检查和评价技术、儿童心理咨询技术、儿童营养咨询和喂养指导技术等。(1.5分)
4.开展包括儿童营养不良、儿童单纯性肥胖、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锌缺乏症、儿童心理行为偏离和疾病诊疗。(1.5分)
1.本机构上一年儿童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在区、县(市)排名≤30%,扣0.2分,排名在30%~60%得扣0.1分,排名在60%以后的扣0.5。
2.至少开展6项及以上儿童保健相关服务,每少1项扣0.2分,扣完为止。
3.现场考核至少熟练掌握5项以上儿童保健技术,不符合要求1项扣0.1分。
4.查看诊间记录,至少开展7项以上儿童相关性疾病诊疗,每少1项扣0.2分,扣完为止。
二、
功能与任务
(42分)
(二)
防
(19分)
2.新生儿
保健管理
3分
1.掌握辖区内新生儿名单,建立电子儿童保健手册,列入系统管理,建卡率95%及以上。(1分)
2. 按要求做好辖区内新生儿访视,首次访视做到正常足月新生儿出院后7天内,高危儿酌情增加,做好访视记录;了解新生儿出生史、喂养史和疾病史,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与评估,收到检查报告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结果输入电子监测系统。(1分)
3.高危新生儿均应专案管理,填写“高危新生儿登记表”,及时记录访视情况并及时结案。(0.5分)
4.指导母乳喂养、预防佝偻病与贫血、早期发展干预等知识和方法。(0.5分)
查看有关资料(新生儿名单、访视记录、高危新生儿登记表与儿童保健册)
1.建卡率每下降一个点扣0.2分,共1分扣完为止;
2.抽查10个儿童保健记录,访视时间和质量发现1列不符合要求扣0.1分;
3.抽取5个高危儿管理记录,发现1列不符合要求扣0.1分,共0.5分。
4.随机抽取5名新生儿,对母乳喂养、预防佝偻病与贫血、早期发展干预等知识和方法指导不到位的每发现一例扣0.1分。
3.儿童生长发育监测
2分
1.对7岁以下儿童按系管要求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和保健咨询,当年3岁以下系管率达95%及以上。(1分)
2.每次检查应询问婴幼儿的喂养史、疾病史及运动和语言发育情况,进行体格发育检查和生长发育评价,并绘制生长发育监测图,及时将检查情况填入保健册,并输入电子监测信息管理系统。(1分)
查阅辖区常住儿童系统管理记录:
1.系管率应达到95%及以上,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1分扣完为止。
2.抽查电子等儿童保健册10份,发现1例不符合服务要求的扣0.2分(填入内容缺项超过10%即视为不符合要求),扣完1分为止。
4.高危儿及营养性疾病儿童管理
5分
严格按照高危儿管理办法,落实高危儿专案管理制度。
1.筛查高危儿,列入专案管理。分析病因,制订正确的矫治方案,给予针对性干预措施,并在保健册上作特殊标记。(1分)
2.高危儿童管理率100%。高危儿一般每月随访一次,可根据病情增加或减少次数,对没条件来门诊者应进行其它方式随访。(1分)
3.高危儿矫治后,符合好转或愈合指标应及时结案,有效干预率达70%以上(1分);病情无明显好转,应及时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矫治,填写转诊申请单,并进行追踪。(1分)
4. 按要求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专病管理,管理率100%。(0.5分)
5.按要求开展儿童营养性疾病监测与管理,管理率100%。(0.5分)
查阅高危儿专案登记册和个案表
1.未落实高危儿专案管理,扣0.5分;高危儿漏管1例扣0.5分,未随访1例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2.高危儿管理率达到100%以上,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3.高危儿有效干预率达到70%以上,没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1分为止,高危儿未规范转诊1例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4.先天性心脏病专病管理率达到100%,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5.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率达到100%,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二、
功能与任务
(42分)
(二)
防
(19分)
5.儿童群体保健
2分
1.依据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范,建立本辖区实施细则或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0.5分)
2.有辖区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指导,应包括托幼机构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预防意外伤害等。(1分)
3.采用数字化做好各类数据的收集、质控、审核与上报。(0.5分)
1.未落实群体保健专人管理扣0.5分。
2.辖区托幼机构管理不到位,扣0.5分,未建立托幼机构健康指导员制度的扣0.5分。
3.未及时做好各类数据的收集、质控、审核与上报扣0.5分。
6.儿童死亡与出生缺陷监测
2分
1.按要求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辖区内发生的每一例死亡儿童5个工作日内入户核实,完整填写死亡调查表,按时上报。(1分)
2.按要求做好出生缺陷监测工作。(0.5分)
3.做好辖区内发生的自动出院危重儿,严重缺陷儿的追踪随访、了解生存结局。(0.5分)
查阅死亡和出生缺陷登记及核实
1.死亡和出生缺陷登记有漏报扣1分,共1分;
2.未安要求做好出生缺陷监测工作扣1分,共1分;
3.未按照危重儿、严重缺陷儿管理规范对辖区内发生的自动出院危重儿,严重缺陷儿进行追踪随访,未了解生存结局的,每发现1例扣1分,共1分扣完为止。
7.免疫接种
1分
按“浙江省预防接种门诊设置规定和建设标准”建设“规范”级别以上的预防接种门诊。(1分)
五星级预防保健门诊得1分,星级每下降一个等级扣0.2分。
(三)
护
(10分)
1.养育照护小组活动
3分
1.组建由儿童保健、护士、幼师、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组成的养育照护活动组,有文件、且纳入绩效分配,建立长效的活动机制(1分)
2.定期开展活动,有信息发布和活动记录,家长广泛参与(1分)
3.活动内容严格按照儿基会标准化课程,师资定期参加培训(1分)
1.未组建养育照护活动组扣0.5分,有组建未参加培训扣0.5分。
2.未开展活动扣0.5分,有开展但未标准化推进扣0.5分。
3.为建立长效机制,每周至少开展1次以上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营养膳食指导
2分
1.营养厨房长期开放,配置标准国家2022版营养教具及课程体系,课程对外发布,家长广泛参与(1分)
2.师资队伍稳定,能熟练掌握婴幼儿指南,为家庭提供喂养指导(1分)
1.未按要求配置营养膳食课程的扣0.5分,开课率每周少于1次的扣0.2分。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不高扣0.2分。
2.师资队伍稳定,专业能力较强,能用中西医知识开展营养指导宣教得1分,反之酌情扣分,1分扣完为止。
二、
功能与任务
(42分)
(三)
护
(10分)
3.入户指导
1分
1.建立养育风险的家庭入户指导制度,明确入户指导目标任务(0.5分)
2.通过“浙有善育”数字化建立入户指导档案,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0.5分)
1.制度不完善,未开展入户指导扣 0.5分
2.查阅入户指导记录及问询家长,指导不到位扣0.5分。
4.家长课堂
2分
建立家长课堂及育儿学校开课长效机制(1分),针对辖区的养育人以及重点人群开展养育照护指导,提高养育人科学育儿能力。(2分)
1.未建立长效推进机制扣1分。
2. 家长课堂及育儿学校未定期开课,群众知晓率底的扣0.5分。
5.困境儿童照护
2分
依托数字化建立辖区存在养育困境婴幼档案,通过入户指导、养育小组活动等方式,定期为困境儿家庭提供养育支持。(2分)
1.未建立困境儿照护档案,未能动态掌握困境儿童情况的扣0.5分
2.未定期为困境儿童家庭提供养育指导及家访服务扣0.5分分
三、
改革与创新
(20分)
(一)
提供医育结合服务
(10分)
1.健康指导
7分
1.中心对辖区幼儿园、托育机构、成长驿站开展“医育结合”签约服务,建立健康指导员制度。(1分)
2.对幼儿园每季度一次(暑寒假除外)、托育机构每两个月1次、成长驿站每季度1次开展卫生保健检查和指导,记录发现的问题和指导意见。(1分)
3.定期到幼儿园、托育机构、成长驿站开展健康宣教、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健康咨询、义诊等服务。(1分)
4.协助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做好保教人员的定期健康体查;定期开展儿童的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100%。(1分)
5.指导保健医师为儿童制订合理的食谱,每月开展营养计算和分析。(1分)
6..推动医育结合工作深入开展,实现医育结合服务信息化,积极开拓医育结合服务新领域。(2分)
抽查幼儿园、托育机构、成长驿站核实指导情况,查阅健康档案
1.未开展医育结合签约,明确驻点健康指导员扣1分。
2.指导频次及内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3.相关服务记录不完善扣0.5分分。
4..建档率达到100%得1分,没下降1个点扣0.1分,扣完为止。
5.营养喂养指导不到位,扣0.5分1分。
6.与妇幼保健院之间建立的健康检查信息共享机制未建立,健康信息未能共享扣1分,
2.签约服务
3分
机构内儿童保健医生参与0-6岁儿童签约并为签约儿童提供个性化服务(2分)。
推进村(社)一体化儿童健康管理,建立困境儿、高位儿照护电子档案,纳入“浙有善育”数字化管理。(1分)
1.儿童保健医生签约比例达到50%以上,0-6岁儿童签约率≥80%,签约体弱儿童规范管理率≥90%,以上不达标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村(社)公共卫生管理员未参与儿童健康管理扣扣0.5分。
三、
改革与创新
(20分)
(二)
实施
一体化
管理
(10分)
1.人员培养一体化
2分
打破原有儿童保健与儿科医疗分设、分割的局面,创新儿科和儿童保健类人才统一培养、使用的管理模式,推进基层复合型儿童健康管理人才培养。(2分)
1.有一体化培养方案、一体化培训计划及分配方案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2.开展一体化培养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2.分配机制一体化
2分
建立“医、防、护”儿童健康服务中心统筹的分配机制。(2分)
1.出台中心一体化分配方案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2.实施一体化分配改革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3.服务供给一体化
4分
打造婴幼儿免疫接种、儿童保健、儿科医疗、养育互动等一条龙一体化服务链。(2分)
1.通过家长问卷或者通过第三方评价等方式,一条龙一体化服务链供给高效便捷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2.现场体验舒适便捷高效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4.数字集成一体化
2分
建立与省“浙有善育”智慧婴育平台统建贯通整合的“医-防-护”儿童健康服务数字化应用。
1.儿童健康信息与县区妇幼保健院数据贯通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2.对养育小组活动等开展人脸识别登记录入,且接入智慧托育系统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四、
加分项
(一)
环境
1.外环境
2
场地设施宽敞、总面积≥1500平方米,布局合理,服务流程顺畅、功能区域齐全,外观设计符合“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特点。
面积达标且流程合力,外观设计标志性明显得3分。
2.内环境
3
遵循儿童生长发育特点设置,具有鲜明儿童特色,展示儿童友好氛围。各功能区流向合理方便、并有明显的标识牌,融入儿童元素,体现儿童特色。
儿童特点明显,特色鲜明,标识明显、功能布局合理,儿童友好氛围浓厚,得3分。
(二)
特色
专科
3.专科特色
3
设立儿童康复科,区域用房≥150平方米,能开展儿童常见髋关节异常、发育迟缓、语言障碍等康复工作。将中西医结合康复内容纳入儿童康复体系,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代理疗方法,对孤独症、肢体残疾、发育行为落后等疾病进行康复和干预。
设立儿童康复科,区域用房≥150平方米得1分。
开展儿童常见髋关节异常、发育迟缓、语言障碍等康复工作得1分。
群众满意度高,有周边辐射,儿童康复区域有一定知名度得1分。
3
儿科、儿童康复科、儿童中医科、儿童保健科其中有一专科发展特色明显,单个功能区域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专科发展优势突出,设施设备齐全,群众满意度高。
专科发展明显,配置齐全的实施设备,群众满意度高得3分。
(三)
优质
服务
4.品质化
服务
2
围绕百姓需求,遵循婴幼儿成长规律、创新服务模式,服务流程,服务效率、服务能力以及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通过第三方或者暗访群众的方式评估。优得2分,良得1分,合格的得0.5分。
智慧化服务
2
依托省“浙有善育”智慧婴育平台,建立与婴幼儿健康数据及入园入托等数据多跨共享,建立家庭访视、养育小组活动、营养厨房、困境儿童等智慧数字化管理应用。
开展智慧数字化管理得2分。
五、
否决项
(一)
质量与安全
医疗安全
否
近3年内发生定性为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和完全责任的二级医疗事故
查阅相关材料
(二)
服务
质量
群众满意度
否
服务对象满意度在75%以下
通过问卷调查
(三)
智慧
管理
数字化服务
否
未实施儿童保健信息化管理,并与妇幼系统互联互通
现场核查
(四)
医育
结合
婴幼儿照护服务
否
未开展婴幼儿照护指导服务
现场核查
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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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双语教学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武汉预防医学科研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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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上海发布关于社区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岭南师范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妇幼健康工作情况的报告
保障用药、改善营养、重视心理健康……聚焦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报告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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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关于开展温岭市“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m.trfsz.com/newsview110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