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20年度与乙保险公司签订《健康保障委托管理合同》,合同目的为甲公司委托乙保险公司提供健康保障委托管理服务,旨在为甲公司职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障和健康保障,以减轻职工的医疗健康相关费用负担。合同约定甲公司委托乙保险公司管理的初始资金为人民币13万元。甲公司于2020年9月将13万元款项转入乙保险公司,因“健康保障委托管理资金部分”属于乙保险公司的非应税项目,则乙公司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只能开具“机打收据”作为甲公司的入账依据,甲公司财务问就该项业务其要如何入账?
答:根据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签订的《健康保障委托管理合同》,其双方的业务为甲公司委托乙保险公司提供健康保障委托管理服务,甲公司提供给乙保险公司管理的健康保障基金初始资金为13万元,因该基金主要为提供给职工的补充医疗保障和健康保障,属于职工福利中的一种,因此甲公司的该项业务发生时可计入“职工福利费”的明细科目。具体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职工福利费 13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13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13万元
贷:银行存款 13万元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百度搜索“会易网”。
举报/反馈
相关知识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规范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市分公司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梅州)有限公司茶渣处理服务项目
中国信托业协会:资产服务信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购买法律顾问服务遴选公告
信托公司的养老金融服务模式探索
关于进一步推进口腔医疗服务和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
健康管理服务,谁买单?
网址: 公司为职工购买健康保障委托管理服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https://m.trfsz.com/newsview11147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