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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康码转码工作的告知书

根据省、州防控指挥部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县防疫实际,现就我县健康码 转码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转码条件。

1.经流调没有复发症状的治愈确诊(含临床诊断、无症状感染者)人员经过集中康复隔离14天和居家休养14天后,县级医院复诊体检正常者(体温检测、血常规、胸部CT、核酸检测),可申请“红码”转“绿码”。

2.疑似病人解除隔离后居家观察14天,可申请“红码”转“绿码”。

3.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可申请“黄码”转“绿码”。

4.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发热病人中确诊为其他原因的普通发热病例可申请“红码”转“绿码”。

(二)转码所需佐证材料。

1.原确诊病例“红码”转“绿码”需提供材料:出院证明,县级医院出具的出院后第4周复诊健康证明。

2.原疑似病例“红码”转“绿码”需提供材料: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县级医院出具的出院后第4周复诊健康证明。

3.其他发热病人“红码”转“绿码”需提供材料:医院诊断证明或医院体检证明(体温检测、血常规、胸部CT)。

4.密切接触者“黄码”转“绿码”需提供材料:集中隔离点、乡镇出具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

(三)转码流程。

1.网络申请。通过鄂汇办或支付宝app界面中点击“湖北健康码转码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事项、申请理由。

2.提交佐证材料。申请人根据个人所属的转码类型,通过“巴东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在线提交转码的佐证材料。(附件提交操作步骤见附件)

3.县级初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提交申请的人员健康变化状态和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确认,将审定通过的相关信息上报州疫情防控指挥部。

4.州级审定。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县初审资料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即时转码;审定不通过的不予转码,并告知不予转码原因。

(四)注意事项

1.所提交佐证材料中,必须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2.佐证材料的真实性由申请人负责。因佐证材料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3.申请转码后将经由一定程序报批,未成功转码前请耐心等待。若有疑问,请致电4512345热线咨询。

4.由于个人原因误填身体健康状况导致健康码是“红码”或者“黄码”的,由个人到县级医院体检后,根据体检健康结果申请转码。

巴东县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指挥部

2020年3月30日

佐证材料提交操作步骤

第二步打开12345功能键选择健康码转码提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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