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新埭镇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严守各类“小门”。10月3日,泖河村一公共场所保安人员严守小门,严格扫码、查验,发现健康码异常人员后立即上报、规范处置,村、镇防疫人员及时流调后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化解了防疫风险。新埭镇防控办按照最新的疫情外防输入奖励措施,第一时间对该保安人员进行了奖励。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筑牢外放输入防线!国庆前夕,新埭镇为切实防范疫情输入,出台了《提供线索最高奖励10000元!新埭镇最新疫情外防输入奖励措施》,具体如下:
1.凡提供的线索中有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 每起奖励10000元。
2.凡提供“有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旅居史且未实施管控措施的来平返平人员”线索的,经核实确认后, 每条奖励500元。
3.凡提供私自接纳、容留七天内从中高风险区等重点地区来平返平人员居住且隐瞒不报的人员线索的,经核实确认后, 每条奖励500元。
4.凡提供“守小门查码中发现未管控的红黄码”线索的,经核实确认,黄码每条奖励200元, 红码每条奖励500元。
5.凡提供“违反防疫规定组织一定规模的群体性聚集活动且未向属地疫情防控办报备审批”线索的,经核实确认后, 每条奖励300元。
6.凡提供“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健康监测期间擅自外出或与他人接触”线索的,经核实确认后, 每条奖励200元。
7.凡提供省外来平返平人员未按要求完成“落地检”线索的,经核实确认后, 每条奖励200元。
8.凡提供“要求暂停对外开放的场所未暂停”线索的,经核实确认后, 每条奖励200元。
9.凡提供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线索的,视情况予以奖励。
有奖举报电话:
提醒:
1.线索提供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提供人的法律责任。
2.受理后的线索信息需经镇防控办查证属实,且属于尚未掌握、未采取防控措施的,再予以奖励。
3.同一线索,两人及两人以上提供有效信息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者。
4.线索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奖励范围,亦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结束时间由新埭镇防控办另行通知。
新埭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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