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学,保障人员顺利出行,根据省、市指挥部有关要求,现就全区办理《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有关事项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具有台儿庄区户籍且在台儿庄区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员,非台儿庄区户籍但生活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小区)能够证明长期纳入正常管理服务的人员。
二、办理条件
在台儿庄区居住、连续14天以上没有发热、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同时由申请人提供证明(社区可以通过正常途径掌握的信息除外)能够排除以下情形的:
(一)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的或出院后观察未满14天的;
(二)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或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未满14天的;
(三)自外省市返回台儿庄区未满14天的;
(四)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如实填写《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经社区(村)防控小组审核后,发放《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通行卡》(加盖社区〈村〉公章)。
四、使用范围
全省范围内对持《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通行卡》人员一律予以通行,且不再实施隔离观察。离鲁人员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五、使用时效
健康通行卡自办理之日起5天内有效。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本健康通行卡停止使用。
为方便群众,请各镇(街)统一印制《健康申报表》《健康通行卡》,发放至辖区内的社区(村);请申请人到所在社区(村)领取、填写《健康申报表》,办理《健康通行卡》。
附件:1.健康申报表
2.健康通行卡
台儿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
责任编辑:于海飞
责任审核:许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