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们:
您好!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临河教育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协助,在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同学们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充实、快乐的假期,真诚地希望您继续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切实履行学生安全监护责任。现将暑假安全事项告知如下:
一、防疫安全
1.在暑期自觉遵守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到公共场所或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扫“场所码”,在公共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养成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基本防护习惯,确保自身健康安全。
2.师生如跨省前往低风险地区的,要提前向学校班主任报备;师生非必要不前往高、中、低风险区,确需前往的,严格执行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返回前,须主动向学校、所在社区报备,抵返后,主动配合属地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出行时,尽量采取自驾、“点对点”包车等方式,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二、雨季汛期安全
1.进入汛期,各地时常出现暴雨、大风天气,要做好汛期安全工作。
2.排查家庭及周边安全隐患,看是否有瓦片、瓷砖、墙体脱落情况,房顶、阳台是否有易坠落的物品。
3.排除用电设备、电器、电线安全隐患,查看户外用电设施、电线是否安装牢固,是否有漏电隐患,进行相应检修。
4.时刻关注天气预报,根据天气安排出行,遇恶劣天气,避免出行。
5.根据居住地自然灾害风险程度,家中酌情储备饮水、食物、手电、雨衣、救生圈等物品。
6.注意躲避暴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7.注意防范雷电,户外遇雷电正确躲避;室内遇雷电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8.防范降雨积水时,景观池、路灯杆等带电危险。
9.出行遇水漫道路,切勿鲁莽通过。
三、预防溺水
暑假是溺水高发期,要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教育孩子:
1.不约同学、伙伴私自野泳或到水边戏水玩耍;如有同学伙伴相约,要拒绝并劝阻。
2.不临近危险水域骑行。
3.自觉维护河道、水库安全设施,熟悉警示标示、标志,遵守相关规定。
4.遇同伴溺水,要避免盲目施救。
5.物品掉落水中,应找大人帮忙捡拾。
6.在大人的陪同下,到正规游泳场馆学习游泳技能。
同时要知道,会游泳不等于能救人,会游泳也不能到野外游泳。
四.交通安全
1.根据道路交通法规,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和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上路。
2.日常在外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最基本的交通规则;过马路和遇路口要特别注意过往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安全通行。
3.骑车或步行要靠右侧通行,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和玩耍,不得并排骑车、勾肩搭背或赛车,不得曲折行车。
4.不要在绿灯将要结束时或红灯将要变成绿灯时抢行;不要靠近其他车辆特别是大货车,避免进入汽车盲区。
5.不乘坐超员超载车;不乘坐无牌无照无证机动车辆;不乘坐三轮车、老旧报废车;乘车时,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和天窗。
6.家长驾车要时时记得减速慢行,避免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路怒驾驶。
7.不要将孩子单独留车内,夏季炎热存在安全隐患。
五、食品卫生安全
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食物都要煮熟、煮透,不在运动后大量喝凉水、冷饮。不暴饮暴食,不喝生水,不吃“三无”食品、垃圾食品和过期食品,少吃生冷食品。不要、不吃、不喝陌生人给的东西。多吃新鲜蔬菜、水果,防止疾病的发生和食物中毒。
六、防范欺凌和暴力
1.与同学友好相处,不对同学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不拉帮结派,不殴打或联系社会人员、高年级学生殴打同学。
2.不做欺凌者的帮凶;不孤立同学;不索要、讹诈、破坏其他学生的物品和钱财。
3.独自出去时,不走僻静、人少的地方,要走大路。放学不在路上贪玩,按时回家;外出告知父母行踪。
4.不到治安杂乱场所;不吸烟,不喝酒;警惕和远离毒品;不与不良人员交往。
5.预见有危险或受到威胁后,第一时间向家长告知,不接受其他人的约见,特别是拒绝前去偏僻处、网吧、酒吧等场所,必要时报警。
七、娱乐安全
1.不去网吧、酒吧、电子游戏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2.控制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使用时间,不沉迷网络或电子游戏。
3.不玩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网络游戏,不制造与传播虚假信息。
4.注意信息安全,不将本人、家人及他人的姓名、肖像等信息在网上传播。
5.慎交网友,慎见网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6.不在工地、轨道、高压线等危险区域玩耍。
八、旅行安全
1.不去尚未开发、开放的景点旅游。
2.选择正规、信誉好的旅行社旅游,并签订旅游合同、购买相关保险。
3.学习并掌握车辆、轮船、飞机等突发意外的自我保护知识和处置常识。
4.入住酒店时,及时了解消防逃生通道,索取酒店联系卡。
5.不在设有危险标志处停留,不在禁拍处拍照、摄影。
6.了解并尊重旅游地风俗、禁忌。
九、谨防电信诈骗
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法有哪些?
1 .诈骗分子通过电话、QQ、微信告知可以提供高额贷款,让你通过登陆他们提供的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下载APP,填写资料后以贷款需要收取手续费、提现费等实施诈骗。(贷款类诈骗)
2 .诈骗分子利用互联网(如58同城、赶集网等大型门户网站)发布“兼职刷单”广告,以刷单返利、做任务返佣金等,诱骗受害人付款,骗取受害人钱财。(兼职刷单类诈骗)
3 .诈骗分子通过微信群发布投资高回报信息,诱导被害人到赌博网站、虚构的股票期货网站投资,一旦转账到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账号将血本无归。(投资理财类诈骗)
5 .诈骗分子伪装成为成功人士,通过婚恋网站、网络社交工具物色诈骗对象,然后以谈恋爱名义获取信任,诱导受害人进入博彩网站、涉赌博APP、虚假网站进行投资理财实施诈骗。(“杀猪盘”诈骗)。
6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你的个人身份等信息,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电话,编造你涉嫌洗钱、贩毒等理由,对你进行威逼、恐吓实施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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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护责任
1.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合法监护人,要依法担负起在所有法定假期内对子女的安全监护职责。
2.安全问题要教育到位,假期必须了解孩子的动向、掌握好孩子行踪,切实保护好孩子的假期安全。
3.假期除了适量作业和学习,更是让孩子开阔视野、了解社会、塑造人格的机会, 家长要以身作则,带动孩子增强安全意识,尊重秩序规则,孝敬老人,热心公益,坚持阅读,积极向上,让孩子在潜移默化中得到身心健康成长。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2022年7月15日
版面编辑:支 尧
责任编辑:赵 珂
审 核:韩 娜
终 审:巩 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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