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七起民生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据庶正康讯了解,七起案例中都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他们通过夸大产品功效、虚构产品性能或误导消费者的方式来吸引顾客,增加销量。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金额根据情节轻重不同,从几千元到60万元不等。
多个案例中,当事人针对的是中老年人或学生家长等特定群体,利用这些群体对健康、教育等方面的需求和关注,进行虚假宣传,诱导他们购买不具备宣称功效的产品或服务。其中两起值得关注。
误导老年人购买食品、保健品,群众积极配合执法商家被罚20万
九江市福鑫柏健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通过免费测血糖、测血压、泡脚等方式吸引中老年人至其经营场所,以讲座的方式讲解、介绍其销售的“澳新康®”氨糖软骨素钙片、“福鑫柏健®”胶原蛋白肽特殊膳食具有消除关节疼痛、阻断炎症发展、修复受损的滑膜和软骨等药用功能。当事人销售的“澳新康®”氨糖软骨素钙片为保健品,“福鑫柏健®”胶原蛋白肽特殊膳食为食品,均不具有药用功能,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920元和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
当事人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辨别力判断力较低,销售不具有药用功能的食品、保健品给老年人,坑骗老年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本案的办理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理念,通过畅通举报渠道获取线索来源,在群众积极配合中开展执法,在快速严厉打击中守护家庭和睦幸福,让保健品、食品真正“助老”不“坑老”。
坚持“露头就打”的高压严打商家虚假宣传推销保健食品被罚20万
屯昌枫木瑞木健康管理中心(下称当事人)以免费体验按摩椅吸引中老年人进入其经营场所,通过集中讲课的方式推销保健食品,宣传其销售的保健食品可以治疗失眠、便秘、慢性医疗综合征、神经衰弱等未经科学论证的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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