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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开展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备案及培训计划报备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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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公布第一批卫生健康行业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名单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39号),我中心被批准为河南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我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向我中心进行资质备案及培训计划报备等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资质备案及培训计划报备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

二、具体要求

(一)备案要求。

1.提供符合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日审议通过的《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规定所颁发的允许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证书,且批准的业务范围明确包含与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科目一致的职业。

2.提供相应的教学师资、教学场地及教学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证件。

3.如实填写《河南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机构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

(二)培训计划报备要求。

1.各培训机构应在培训前到我中心进行培训计划报备。在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经开展培训的机构,应按照要求补报培训计划相关信息。

2.如实填写《河南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计划表》(见附件2)。

3.提交《培训人员信息报备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3)。

(三)各培训机构应按照本通告要求进行备案与报备,并对所有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未申请备案,或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将不予接受该机构的统一报名申请。对于办学资质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申报鉴定的培训机构,其发放的结业证书在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时不予认可。

(四)各培训机构需将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供至我单位进行核对,同时将加盖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交我中心存档。以上所有材料需当面递交。

材料报送地点:河南省卫生计生考试中心1012房间(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省卫生健康委办公楼10楼)

联系人:史 亮 联系电话:0371-65855675

特此通告。

附件1培训机构备案表

附件2培训计划报备表

附件3机构培训人员信息报备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南省关于开展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备案及培训计划报备工作的通告,请大家多多关注医学教育网,我们会随时更新更多更好的关于医学知识、健康管理师考试辅导等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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