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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教育学分达标细则及查询方法的说明

各科室:

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中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当年Ⅰ类学分不得低于5分, Ⅱ类学分不得少于15分。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5年内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五年内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则不达标。每年必须有自己专业的Ⅰ类学分,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等中医类别卫技人员每年必须有中医类Ⅰ类学分才能达标。

2020-2021年因疫情影响,学分标准有部分改动,规定Ⅰ、Ⅱ类学分可互相替代,面授、远程学分可互相替代。

学分查询方法如下:

1、登录网站: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https://zjyxjy.wsjkw.zj.gov.cn/,点击继续医学教育-新学分管理入口-统计查询-个人达标情况查询。

2、手机登录“医教管理”APP,点击学员入口-达标情况查询。

请各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学分达标的各项标准及查询方法,做到人人掌握。

科教科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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