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获取途径的拓展
2025 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新规拓展了学分获取途径。传统的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修学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有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实践活动等方式,依旧可以获得相应学分。此外,新规还新增了 “有计划的自学” 这一途径,用人单位会按要求授予并登记该类学分。自学方式多样,包括参加授课或带教、参与专业考试命题、开展健康宣教、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承担教学和科研课题等,为医务人员提供了更多选择,有效缓解了学分获取难的问题。
学分计算标准的简化与统一
新规不再区分 Ⅰ 类、Ⅱ 类学分,按照统一标准计算学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 3 小时授予 1 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 2 学分,每个项目最多不超过 10 学分;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个项目最多不超过 3 学分。当年累计学习时间满 3 个月,经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当年 25 学分;不足 3 个月时,按每 6 小时授予 1 学分计算,或按单次不少于 1 小时授予 0.2 学分,主讲人授予 0.5 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 15 学分。这种简化与统一,极大减轻了不同层级医务人员的负担。
对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扶持
国家和地方都加大了对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支持力度。国家卫生健康委提供远程项目集中展示平台,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选择学习,合格者可直接获得学分证书。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则加快推进本地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信息登记管理,项目主办单位按要求做好信息登记,由其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发放学分证书,以此规范远程教学行为,提升教学质量,为医务人员提供更优质、便捷的学习资源。
其他重要变化
一是学分互认范围扩大,国家项目和省级公布的项目、不同部门公布的继教项目、不同省公布的项目均打通学分互认,且临床、口腔、中医以及预防医学类等专业间学分也互认,大大减轻了医务人员的负担。二是加强监管力度,各级卫生健康委要对学分授予全过程进行监管,对违规单位视情节 1-3 年不予受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并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关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分授予,省级卫生健康委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分授予途径和标准的具体要求,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后实施 。
新规实施的影响
新规的实施对医务人员和医疗行业有着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在学习积极性方面,“有计划的自学” 等多样化途径以及学分互认的实现,让医务人员能够根据自身需求和兴趣进行学习,不再局限于传统方式,从而提高了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学分计算标准的简化与统一,减轻了他们在学分获取过程中的负担,使其能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真正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中。从推动继续医学教育规范有序发展来看,国家和地方对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扶持,规范了远程教学行为,提升了教学质量,为医务人员提供了更便捷、优质的学习资源。加强监管力度则有效遏制了弄虚作假、乱授学分等不良现象,保障了继续医学教育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而关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分授予,有助于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缩小城乡医疗服务水平差距,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最终实现医疗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奠定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