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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朝阳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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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06 11:5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朝阳区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2024年度朝阳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

        北京市朝阳区辖区内未安装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ICME)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军队、武警系统除外),如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二、审验依据

        (一)《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及其附件。

        (二)《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三、审验内容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卫生技术人员获取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四、审验方式网络审验(非现场)。

        (一)个人审验

        未安装ICME管理系统医疗卫生机构的卫技人员,可手机登录“好医生APP”进行查询,具体操作见《好医生APP查询学分流程》(附件1),以好医生APP查询结果为准。无需发送任何材料。

        (二)单位集体审验

        以单位为整体,请未安装ICME管理系统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重点复印本人现注册单位页);

        3.填写《2024年朝阳区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

         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及附件2的word格式文件于1月2日至1月10日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为“学分审验”,审验结果以邮箱回复为准。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学分审验是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提高审验质量和效率,各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联系人:支雨昕

         电话:65447925

         邮箱:cyqygzxkjk@bjchy.gov.cn

         附件:1.好医生APP查询学分流程

                     2.2024年朝阳区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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