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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健康科普人才能力提升专项的通知

索取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备注 076478684Q/2024-00100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沪卫健康〔2024〕9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有关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有关单位:

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上海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及《关于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增加健康科普优质资源供给的实施意见》(沪卫健康〔2023〕2号),切实加强本市健康科普能力建设,遴选高素质、专业化健康科普人才,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增加健康科普优质资源供给,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上海市健康科普人才能力提升专项。现将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健康科普人才能力提升专项重点培养运用健康科普和健康传播手段,从大众视角,普及医学和健康知识,促进人群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的高端科普人才和青年英才。主要包括:

(一)健康科普引领人才能力提升专项(以下简称科普引领专项)。对象为在健康科普领域已做出突出贡献,能带领优秀创新团队,推动本领域健康科普整体发展的高端健康科普人才。科普引领专项拟选拔资助10位培养对象,每人资助15万元,对象所在单位需1:1匹配资助15万元。

(二)健康科普青年英才能力提升专项(以下简称科普英才专项)。对象为在健康科普领域已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健康科普骨干。科普英才专项拟选拔资助20位培养对象,每人资助8万元,对象所在单位需1:1匹配资助8万元。

此外,根据申报实际情况,两类专项均另设若干“立项无资助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按资助标准统筹解决。

二、项目周期

项目培养周期为2年,自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三、申报条件

(一)科普引领专项

1.申请者为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特殊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长期开展健康科普,具有策划、设计、开发和组织相关科普活动的丰富经验、资源和工作基础,擅长使用大众媒体手段传播医学前沿知识,在本专业领域,能够主持、规划、实施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科普活动和科普品牌项目;

3.具有长期从事某一学科(领域)实践、研究和教学的基础和经验,专业理论知识扎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在同行中具有较高威望。

(二)科普英才专项

1.申请者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经常性开展健康科普工作,具有策划、设计、组织科普活动经验,擅长使用传媒手段传播医学知识,在专业领域能够持续输出创新性科普内容;

3.有较深厚专业知识基础及实践技能,熟悉国内外学科发展动态和新技术有关情况。

四、项目要求

(一)在专长学科领域,协调各种技术和专家资源,规划开展具有示范引领意义或创新价值的健康科普或健康促进公益项目。

(二)主持牵头以公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健康意识与素养为目标,高质量的科普选题设计、规划和内容开发,增加优质健康科普知识供给。项目成果产出需贴近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健康问题,同时对专业(学科)领域建设和健康科普事业发展具有影响和带动力,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开展健康科普能力建设,加强健康科普人才梯队建设,带动更多医务人员投身市民健康促进活动,助力健康上海行动和健康城市建设。

(四)强化优质科普成果的推广应用,确保优质科普服务资源下沉基层社区。兼顾线上线下渠道,开展健康科普与传播,重点围绕项目选题,组织科普团队,深入基层社区(居住社区和功能社区)开展常态化的线下健康公益讲座与咨询,项目周期内,每区不少于1次,每次时长不低于60分钟。社区授课信息发布与听众打卡,须通过市健促办指定的活动发布平台操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项目成果内容或者活动展示须标明项目资助方的指定logo、项目名称和编号等信息。

五、申报要求与遴选

1.申报者须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进行推荐。推荐单位限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卫生健康委各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相关高校及科研院所、有关新闻媒体等。区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所在区卫生健康委推荐,民营医疗机构可通过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推荐。

2.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市级单位、各区卫生健康委限推荐科普引领专项和科普英才专项各1人(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可各推荐2人),


3.项目采用线上申报方式。通过“上海市健康科普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统一通过“上海市健康科普项目管理平台”推荐给市卫生健康委。如在项目管理平台中已有账号,无需重复申请。如无账号或者推荐单位管理员信息发生变更,推荐单位在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前填报推荐单位账号需求情况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主办方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推荐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如在项目管理平台中已有账号,无需重复申请。推荐单位管理员账号请落实专人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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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人账号及密码由所属推荐单位管理员创建,推荐单位应当对申报人的申请资格负责。申报人登录“上海市健康科普项目管理平台”,通过平台规范填写申报书内容,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在线提交。推荐单位应确保系统申报书与盖章版申报书内容一致,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项目申报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9:00,截止时间(含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5月10日16:30。

六、立项公示

我委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入选,拟立项项目清单将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黄老师、武老师,电话:34198070、23117827。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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