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宗旨。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加强了环境健康工作,并明确提出要把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宗旨落到实处。
2005年1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科技标准司下设立了环境健康与监测处,以“完善环保部门环境健康管理和技术支持体系,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开展环境健康损害事件的调查和研究,提出和组织环境健康管理所需的科研课题,加强环境健康国际合作交流”为工作思路,组织开展了河南部分“癌症村”现状及产生原因调查、重庆市饮用水源地有机物污染调查等工作;启动了环境健康相关标准和法规制定的准备工作;与卫生部共同启动了国家环境健康行动计划,组织了首届环境健康论坛;组织和参加了多项国际、国内环境健康相关会议,与国家卫生部、军事医学科学院等初步建立了工作联系,与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铜业协会等建立了交流和合作。
【环境健康科研和技术标准】
“十五”期间,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损害及补偿机制研究》的国家科技攻关课题,制定了典型环境优先污染物对健康损害判定标准、健康损害分级及补偿机制的法律框架,为环境与健康管理、环境健康损害认定与补偿搭建了技术平台。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结合该科技攻关课题,启动了镉、铅、砷、汞四个环境污染物的环境健康损害标准的制定工作。
【环境健康行动计划和论坛】
为建立国家环境健康多部门合作机制,更好的推进环境健康工作,切实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在亚洲区域环境健康高层会议精神的指导下,国家环保总局与卫生部于2005年开始酝酿《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包括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系列、建立环境污染及其健康危害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建立突发事件环境卫生应急体系、建立环境与健康信息服务系统、启动若干环境与健康的研究项目等。
2005年11月18日~11月1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卫生部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组办了首届国家环境与健康论坛,就《行动计划》的框架和内容、国内外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形势与任务、当前的优先领域及具体的合作项目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建议。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等14个国务院有关部委的代表和来自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环境与健康研讨会】
2005年11月8日~11日,由中国工程院主办,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总站承办的 “环境污染与健康”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社会各界百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专家们就暴露水平与测量、流行病学研究、风险评价、毒性实验研究与机理等内容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对我国环境与健康问题、关注的领域、科研实践以及国际上环境与健康领域的研究进展、我国环境健康的重点研究方向、今后的发展方向等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国家环保总局与卫生部联合举办了 “交通污染与人体健康研讨会”、“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群健康影响研讨会”,与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主办的了“环境污染与儿童健康研讨会”等。
【国际合作】
2005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参加了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卫生组织和和亚洲发展银行共同举办的第二届东南亚和亚洲国家环境与健康高层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讨论亚洲国家《环境健康区域合作宪章》(简称《宪章》)。《宪章》是东南亚和东亚国家环境健康协作工作的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健康的组织机构、优先领域、相关策略和推进措施等。《宪章》规定,现阶段环境健康工作的六个优先领域为:空气和噪声污染、饮水和给排水卫生、固体废弃物、化学品及有害废物、全球性环境问题(气候变化、臭氧层空洞、生物多样性)、突发性环境健康事件的应急和防患。
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启动了“农村室内空气污染调查”项目,拟选择能代表中国广大农村现状的小城镇周边乡村,进行室内空气污染对居民健康影响的调查和研究。
与国际铜业协会探讨“采矿、冶炼、废旧电器回收等行业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周边居民人体健康的调查、研究”等问题,拟设立相应的科研课题,争取国际经费进行研究。
相关知识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与健康工作办法(试行)(2018年发布)
环境与健康: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ppt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
【法制前沿】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环境与健康工作办法(试行)》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环境污染与健康研究所
《“十四五”环境健康工作规划》发布
医学地理和环境健康研究的主要领域与进展
禄丰市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环境与健康论文(精选5篇)
网址: 2005年环境与健康工作 https://m.trfsz.com/newsview153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