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健康服务行动启动
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联合发文,计划在2024至2027年间,全面启动一项针对失能老年人的健康服务行动。
► 目标与服务对象
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计划在2024至2027年间启动健康服务行动,针对65岁及以上的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全面健康服务以提升其生活质量。行动目标在于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全面的健康服务和咨询,协助他们进行转诊转介,以此提升失能老年人的健康感受,并致力于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此次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辖区内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的居家失能老年人,而服务主体则包括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 服务内容
医疗卫生机构将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体格检查、中医体质辨识及保健指导等服务,上门服务至少包括2次血压测量、血糖检测和康复指导。服务内容将涵盖健康评估、体格检查、中医体质辨识及相应的保健指导,同时,各省份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失能老年人提供至少2次血压测量、血糖检测、康复指导等上门服务。
► 健康咨询与指导
通过电话或即时通讯软件,定期联系失能老年人及其照护者,提供科学有效的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通过电话、即时通讯软件等途径,主动与失能老年人及其照护者保持定期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健康状况及服务需求,进而提供贴合实际、科学有效的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
► 转诊转介支持
为需要入院治疗或转诊的失能老年人提供明确的建议,并与照护者商讨适合的医养结合机构入住建议。对于需要入院治疗或转诊的失能老年人,我们将给予明确的建议和指导。同时,对于那些需要转入医养结合机构进行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我们也会与他们的照护者共同商讨,并提供合适的入住建议。
► 纳入民生实事
推动将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纳入各地民生实事项目,确保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并鼓励村(居)民委员会发挥作用。积极推动将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纳入各地民生实事项目,以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并确保落实。同时,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应发挥其协同作用,与医疗卫生机构共同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 完善制度与保障措施
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上门服务时,需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并确保其安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失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上门服务时,应至少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并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机构需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必须确保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失能老年人监护人、照护者或亲属在场,以依法保障失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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