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锂电池健康评估,工信部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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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拟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旨在建立科学、准确、简便的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流程和判定规则,高效便捷地鉴别出已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适合继续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并提示消费者及时妥善加以处理,从而降低存量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
据估算,截至目前全社会配备锂离子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5000万辆,其中很多电池都使用了3年乃至更长时间。 锂离子电池自身的电化学特性决定了在充电过程中,其负极表面很容易析出树枝状金属锂,形成“枝晶”。随着使用时间和充放电循环次数的增加,“枝晶”会逐渐增大,最终刺穿电池隔膜造成内部短路,导致电池内部温度迅速提高,引发起火甚至爆炸。
为防止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使用时间过长导致安全事故,新发布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规定了电池应标注安全使用年限,超出安全使用年限的电池不建议继续使用, 但新标准发布前生产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绝大多数未标注安全使用年限,“超期服役”现象十分普遍。
征求意见稿提到,锂离子电池经检测达到下列指标之一的,即存在健康隐患,不建议继续使用:
(一)内阻大于0.5Ω。
(二)最大输出电压超过60V。
(三)放电容量衰减率超过50%。
(四)除以上指标外,若锂离子电池制造商通过技术手段发现本企业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存在以下一个或多个问题、不建议继续使用的,应明确告知消费者作为报废的参考:
1.频繁发生电压、电流或温度等异常报警。
2.充放电循环次数超过制造商规定值。
3.最低输出电压低于制造商规定值。
4.最高工作温度超过制造商规定值。
5.管理系统出现故障。
6.制造商认为影响使用安全的其他问题。
同时,征求意见提出,鼓励网点将健康评估、废锂离子电池回收以及以旧换新等功能有机结合,对进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并主动交回废锂离子电池的消费者,可根据选择直接给予回收补贴,或在购买新电动自行车或电池时给予以旧换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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