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兰察布市2025年卫生健康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要求,乌兰察布市2025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查成绩和复审附件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乌兰察布市2025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40分以下的应聘人员不具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条件。
二、资格复审人员
(一)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网址:http://115.28.96.217:8026/cjcx/index.aspx)。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8月18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集宁区白海子镇110国道南卫生计生园区前楼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6.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递补。对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在最低分数线40分(含40分)以上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以拨打本人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一天内分时段联系应聘人员三次,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照安排,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引导,排队入场并在指定区域等待,依次审查。
(五)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须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应聘人员离场时,要按照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六)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附:《乌兰察布市2025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花名册》.xls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