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04日 来源: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号:202203040120)
周瑛笞 徐娟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19)仁寿县不动产和权第0003703号
周瑛笞 徐娟
190.3
住宅
文林镇先锋街二段425(卫生计生健康局家属房)1栋1单元3层2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瑛笞 徐娟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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