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是每个人出生办理的第一份证件,也是每个人形成的第一份档案。出生医学证明记录着新生儿的姓名、性别和新生儿父母的信息,还记录着新生儿出生的时间、孕周、体重、身长,出生地点和医疗机构名称,每份证明都有一个唯一的证明编号。出生医学证明一般由医疗机构从当地卫生部门领取,由新生儿出生的医院负责办理发证。现在的出生医学证明有正页、副页、存根之分,办理完毕的出生医学证明,正页由新生儿父母保管,副页由办理户口登记机关保管,存根由办理证明的医疗机构保管。
一、出生医学证明的作用
1、记录着新生儿出生的时间、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出生证明上含有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地址以及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出生医学证明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的法定医学证明。
3、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出生证明是新生儿申报户口的必备证件之一。
4、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出生证明是新生儿取得预防接种证的有效凭证。
5、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件的事项(入托、入学、出国签证等)提供依据。
二、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变迁和归档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于1995年6月1日开始施行,为落实第三章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法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规定。1995年11月,国家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文要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人口,统一使用依法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其他有关出生人口的医学证明一律废止。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新生儿进行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
1996年之前的档案管理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未正式出台之前,各地关于《出生医学证明》没有明确规定样式、格式标准,各级医疗机构主要以病历档案、分娩登记本等形式记录着新生儿的出生信息。
归档范围:孕产妇住院分娩档案首页;1996年以前医疗机构保管的新生儿记录;《分娩登记本》。
1996年1月至2002年12月的档案保管状况
第一版、第二版的《出生医学证明》,设计的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和副页,正页由新生儿父母保管,副页由办理户口登记机关保管。此时,作为新生儿出生的医疗机构,并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而且正页、副页的内容信息一般手工填写。
归档范围:《出生医学证明登记本》;《分娩登记本》。
2003年以后的档案保管状况
2003年1月1日启用第三版《出生医学证明》,在第二版的基础上增加了存根联,并且要求信息化管理,不再允许手工填写,存根联由签发的医疗机构保管。
2004年12月1日启用第四版《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存根联出生证编号的号码上增加电子水印防伪条码。
2014年1月1日启用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由横版改为A4大小的竖版,防伪标识也增加到了六种。
2019年1月1日启用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与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在内容上是相同的,将《出生医学证明》背面变更成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
归档范围:《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首次签发登记表、补发申请表和换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文件材料:亲子鉴定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孕产妇住院分娩相关病历、其他应当保存的相关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电子文件(2014年以后)。
三、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近年来,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率和知晓率逐年提高,其所具有的社会功能也不断增加,群众获取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需求也在日渐增加。为了服务民生,方便群众办事,更好的保护好、利用好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各地档案部门也在积极、主动的开展相关工作,收集、整理、规范好这部分档案,有些地方综合档案馆已经做到了移交进馆。
出台《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办法》
通过互联网查询,江苏、浙江一带省、市、县档案部门有出台《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办法》,特别是江苏省的一些市、县,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得到了有效保护和管理,并且移交进入本级综合档案馆。即使当地没有出台《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办法》,各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中也都有明确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的材料需要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而且保管期限都是永久。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管理
具备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医疗机构明确责任科室承担出具证明职责,具办科室、具办人在出具证明后及时收集整理应属于归档范围的出生医学证明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后1个月内归档至建档单位的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真实完整、图文清晰、签字手续完备。
本级综合档案馆具备管理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向综合档案馆进行移交,并统一管理、利用。
建设共享平台推进民生档案管理、利用
建设全国区域的档案共享平台,将服务民生的档案资源通过共享平台进行共享利用,解民忧,务实事。档案作为基础业务,需要跟上时代发展步伐,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障作用,服务社会、民生的需求。出生证医学证明档案,属于民生档案的一种,很多场合都需要使用,如何更好、便捷的提供利用,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发挥档案的价值。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