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对民营经济的保护进入新阶段。然而,同期备受争议的“瑞德青春案”却暴露出司法实践中的多重矛盾——从企业责任边界到程序正义,从资金冻结尺度到政策执行平衡,这一案件已成为观察民营经济司法保障的典型样本。
2025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2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覆盖东、中、西部地区各级法院生效裁判,集中展现司法机关优化民营经济法治环境的实践成果。此次案例发布是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司法裁判示范作用,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提供明确指引。
一、案件回溯:健康管理公司的刑事指控风暴
2022年9月,瑞德青春(珠海)健康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庄某玲及24名核心成员被郑州警方跨省抓捕,一审判决金额金额13.5亿元。2024年8月,郑州中院一审宣判23人获刑。但案件争议远未平息:
· 技术资质争议:瑞德青春持有完备医疗器械资质,涉案设备曾在多家三甲医院临床使用;
· 商业模式定性:辩方认为其服务属正常商业行为,与“诈骗”的刑事定性存在根本冲突。
二、司法实践三大争议焦点
1. 企业责任与员工行为的边界
刑法专家指出,若员工行为超出职务范围且企业无主观故意,追责企业可能违背刑法谦抑性原则。此案二审中,企业是否应为个人行为承担责任将成为关键。
2. 超标的冻结资金的连锁反应
案发之初公安机关冻结资金达18.7亿元,超出一审判决认定涉案金额5.2亿元。尽管202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明确禁止“明显超标的额查封”,但超额资金至今未解封,直接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门店关闭、员工失业,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形成鲜明反差。
3. 程序正义的公信力危机
· 跨省抓捕合法性:郑州警方跨省行动,被质疑存在“趋利性执法”;
· 法官回避争议:庭审披露部分审案法院法官为案件受害人,但回避申请被驳回,程序正义公信力产生危机。
三、民营经济促进法下的司法改革契机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新的法律保障:
· 权益保护专章:明确禁止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干预企业正常经营,要求查封、扣押措施必须“必要且适度”;
· 政策平衡指引:最高法7月31日发布的典型案例强调,对涉众型案件需区分“企业系统性犯罪”与“个体违规”,避免“一刀切”打击。
然而,瑞德青春案暴露的深层问题在于:如何在打击犯罪与保护企业生存权之间找到平衡点?
· 行业创新容错:大健康产业作为新兴领域,服务定价、效果评估等尚缺乏统一标准,司法应给予一定认知空间;
· 地方执法规范:案件中的跨省执法与超额冻结,凸显部分地区仍存在“运动式治理”惯性,与中央“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相背离。
四、构建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体系的路径
1. 细化责任认定标准:最高法通过司法解释,明确员工个人犯罪与企业责任的划分依据,避免“连带式追责”;
2. 强化执行监督:建立涉企资金冻结动态审查机制,对超标的查封实行问责制;
3. 深化程序透明化:推动庭审直播、裁判文书说理等举措,增强司法公信力;
4. 政企协同治理:借鉴浙江省《民营经济促进法》宣贯经验,通过司法培训、企业合规辅导等方式前置化解风险。
结语:法治阳光下的共生之道
瑞德青春案的价值,在于其揭示了民营经济司法保障的紧迫性。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司法机关需以“个案正义”积累“制度正义”,既要斩断违法犯罪链条,也要避免“办一个案子,垮一家企业”的负面效应。唯有在法治框架下行事,方能真正实现“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的愿景,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来源:陕西法制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