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庭都常备药箱
但当我们整理药箱时
会发现有喝了半瓶的止咳糖浆
用了一半的滴眼液
……
虽然这些药都在有效期限内
但这些开了封的药还能用吗?
今天
宝鸡第三医院药师为您科普
实际上,药品的有效期不等于药品启用后的使用期限。药品的有效期,指的是药品未启用时的有效期限。而药品启用后的使用期限,是指药品开封启用后的保存时间。
当药品启封后其有效期就会大大缩短,这是因为药品开封后可能发生微生物污染、氧化反应加速、水分散失或吸收,以及其他物理化学变化,因此,药品在启封后应尽快使用,否则即使在有效期内,药品可能也会失效。
怎样正确存储和使用
已开封药品?
一定要按照药品存储要求,保持干燥、避光、通风良好环境。
还要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使用已开封药品,要做到标识清晰、定期整理、避免混用。
还应注意观察性状变化及异常现象,包括外观变化、气味异常、药效降低等现象。
以下几类常用药品
开封后应注意使用期限
糖浆剂
不宜长久贮存,一般夏天不超过一个月、冬天不超过三个月,再次服用时,应该对着光线看,观察溶液是否沉积?若已变质,则不能再服用。
掰服后剩下的药片
一般不应该超过24小时。
胶囊、滴丸等易吸潮药品
开封后应尽快服用完毕,一般应在三个月至半年内用完。
滴眼剂、眼膏剂等眼用制剂
除非另有说明外,在首次开封后,使用时间不应超过四周,若药品性状发生变化,出现絮状、沉淀等则不宜再使用。
作者丨药剂科 宋艳丽
编辑丨李雯娜
审核丨范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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