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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提示】告集中用餐单位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提醒书

【监管提示】告集中用餐单位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提醒书

2026-01-06 17:32 来源: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于:北京市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确保全市居民“舌尖上的安全”,现就假期和“两会”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向全市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医疗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提醒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完善食品安全各项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严把“三关”。原料关:采购食材需索证索票,确保可追溯。加工关: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菜品需烧熟煮透。卫生关:定期清洁后厨及就餐环境,落实病媒生物防治措施(防鼠、防蝇等)。

二、严格把控食品安全关键点

确保经营资质有效,杜绝无证经营(制售凉菜、生腌食品须取得相应“冷食类制售”“生食类制售”许可项目)。严格管控原辅料采购,禁止使用来源不明或过期食材。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规范,做到“一客一消毒”。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每日做好体温监测及卫生检查。集中用餐100人(或10桌)及以上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确保每餐次留样量不低于125克,留存48小时。合理评估供餐能力,避免超负荷接单导致食品质量下降。

三、厉行节约反对消费

严格落实“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文明用餐、光盘行动”等工作,主动提示消费者使用公勺公筷、开展光盘行动,减少浪费。积极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并提供打包服务,杜绝餐饮浪费。

四、强化应急处置

对消费者投诉(尤其是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须第一时间响应,立即停止问题食品供应,并上报市场监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留存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进货记录等),确保事件妥善处理。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5日

供稿:餐饮监管科

编辑:宣传与应急管理科

审核:宣传与应急管理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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