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生育健康宝宝,但又不了解我们国家的优生优育政策?
没关系,今天,“健康知多少”栏目会继续为您介绍这些与您或者与您身边人息息相关的优生优育政策,助力大家孕育健康宝宝!
问
产前筛查补助的对象是?
答
广西农业户籍(孕妇或丈夫)孕妇, 对妊娠15~20+6周(各产前筛查定点机构根据实验方法确定具体孕周)的孕妇进行针对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的血清生化免疫筛查。全区产前筛查补助项目统一收费160元/人,其中自治区财政补助115元/人,个人承担45/人,整个孕期只能享受一次补助。
如需特殊检查的项目由受检对象根据自身情况和医师的建议自主选择,费用自理。
问
产前筛查补助怎样领取?
答
产前筛查补助有以下方式领取:
1.直接减免:对本市户籍进行产前筛查的所有农村孕妇,由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审核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对符合产前筛查补助对象的孕妇,指导开具《产前筛查申请单》,在《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上加盖或注明“产前筛查补助”字样。在补助窗口开具《广西农村孕妇产前筛查补助经费三联单》可直接减免115元,只需缴纳个人承担的45元。
2.异地补助:本市户籍以外进行产前筛查的所有农村产妇先行自费检查后,凭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收费原始发票以及产前筛查报告单等材料,回到丈夫户籍所在地的县级项目办领取补助经费。
3.领取产前筛查补助金手续
领取补助金时要在“三联单”上签名,为杜绝重复补助,要求各医疗保健机构在发放补助金时必须在《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上注明“已发放产前筛查补助金”字样和金额。
未
完
待
续
图/源自网络
(健康钦州出品,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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