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丨守一 编辑丨梁超
3月24日,教培领域的知名大V、创业者张雪峰,因心源性猝死全力抢救无效去世。对于他的家人和喜欢他的粉丝来说,这是一个巨大遗憾。而同样令人遗憾的是,在家属发讣告之前,关于张雪峰在医院抢救的信息,就在网络传得沸沸扬扬,包括抢救时的病历、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躺在担架上的照片等。
这一情景让很多人联想到,明星周海媚2023年因病去世当晚,其在医院的抢救病历、就诊信息等,同样在网络被大肆传播。后经警方查明,是医院某工作人员出于炫耀目的,私自拍摄并发到微信群,进而导致大面积传播。事后该工作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暂停执业。而涉事医院也被卫健部门督导整改,要求强化隐私与信息安全管理。
比较张雪峰和周海媚两人病历遭泄露的传播路径,可以说是如出一辙。如果放在“人之常情”的框架下去解读,其发生机制不难理解。明星大V天然拥有高关注度,他们身体的重大变故,总是能激起大范围的好奇心。能够最先接触到现场信息的人,出于炫耀等心理,有可能在自己亲朋好友小圈子中分享。而基于同样的“人之常情”,得到第一手信息的人,也就有动力继续传播。因此,只要源头没有严格把关,类似信息必然很快传得人尽皆知。
大肆传播患者隐私信息导致的危害性,不言而喻。逝者虽是公众人物,但是他们被抢救的隐私信息,和公共利益毫无关系,只关系到逝者本人的尊严和体面。大肆传播抢救的一些细节信息,满足的不是正当的知情权,只是吃瓜群众的猎奇心。逝者最后的痛苦,变成街谈巷议的八卦,这对于逝者以及家属,无异于二次伤害。
正是基于这些不言自明的道理,相关法律法规均严格保护患者隐私信息。《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关心爱护、平等对待患者,尊重患者人格尊严,保护患者隐私。”《民法典》也有明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在现实中,出于炫耀、私人恩怨、利益图谋等各种原因,泄露患者隐私的现象,还是比较多发。重要原因或许在于,事后惩罚的力度还是不够,尤其是对医疗机构的责任追究往往高举轻放。以周海媚病历泄露事件为例,医务人员被行拒和停职,但医院并未见遭到什么实质性惩罚。所谓“整改”,很可能也就是走个过场。如果医院无须承担该承担的责任,很难相信其会汲取教训,真正把保护患者隐私贯彻到管理当中。只有通过问责倒逼医院上心,类似的事情,才有可能最大程度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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