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医疗卫生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2]71号)、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卫妇社[2012]27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卫疾控[2012]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指导与考核,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水平,州卫生局决定建立州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指导团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州直医疗卫生单位相关专业专家、技术骨干。
二、推荐条件
所推荐人员要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具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或较丰富的基层卫生管理工作经验,中级以上职称。
三、推荐要求
(一)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州级项目专家指导团队成员由州卫生局及州直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管理、专业人员组成。
州人民医院、州蒙藏医院承担全州基层医疗机构居民健康体检、老年人健康保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康复治疗、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医治未病等服务项目技术指导工作;州疾控中心承担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地方病防控等项目技术指导工作;州妇幼保健院承担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筛查等项目技术指导工作;州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
各医疗卫生机构按承担的工作项目,每个项目至少推荐2名以上专家以便工作替补。州卫生局将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取专家开展工作。
四、推荐程序
专家指导团队成员由各医疗卫生单位推荐后,填写《海西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指导团队成员推荐表》,并上报州卫生局。团队成员原则上要保持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须按照程序重新推荐确定。
五、工作职责
1、州级专家指导团队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全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管理、指导、考核与评估工作;
2、研究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政策,定期对本地区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综合性评估,对项目工作开实施提出建议;
3、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及其他相关工作。
六、其他事项
请州直医疗卫生各单位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海西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指导团队成员推荐表》(附件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州级)》(附件2)的纸质和电子版报州卫生局。
相关知识
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
关于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建设的通知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12问12答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的通知
网址: 海西州卫生局关于组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指导团队的通知 https://m.trfsz.com/newsview242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