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行政处罚54——对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放射工作的、安排未满18周岁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的、安排怀孕的妇女参加应急处理或者有可能造成内照射的工作的,或者安排哺乳期的妇女接受职业性内照射的、安排不符合职业健康标准要求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的、对因职业健康原因调离放射工作岗位的放射工作人员、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病人未做安排的处罚

行政处罚54——对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放射工作的、安排未满18周岁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的、安排怀孕的妇女参加应急处理或者有可能造成内照射的工作的,或者安排哺乳期的妇女接受职业性内照射的、安排不符合职业健康标准要求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的、对因职业健康原因调离放射工作岗位的放射工作人员、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病人未做安排的处罚

行政处罚54——对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放射工作的、安排未满18周岁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的、安排怀孕的妇女参加应急处理或者有可能造成内照射的工作的,或者安排哺乳期的妇女接受职业性内照射的、安排不符合职业健康标准要求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的、对因职业健康原因调离放射工作岗位的放射工作人员、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病人未做安排的处罚

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19-B-05400-140522

二、实施部门

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三、事项类别

    行政处罚

    四、适用范围

医疗机构、企业

五、设立依据

【部门规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处罚:(一)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放射工作的;(二)安排未满18周岁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的;(三)安排怀孕的妇女参加应急处理或者有可能造成内照射的工作的,或者安排哺乳期的妇女接受职业性内照射的;(四)安排不符合职业健康标准要求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的;(五)对因职业健康原因调离放射工作岗位的放射工作人员、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病人未做安排的。

【法律】《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并给予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六、办理条件

违反卫生法律法规案件

七、申办材料

    八、办理方式

    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调查处理

    九、办理流程

受理—立案—案件调查—合议-下达事先处罚告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结案

    十、办理时限

(一)自受理之日7日内立案,3个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需要延长办案时限的,应当报请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批准。

(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限7天;查封、扣押期限30日,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三)直接送达的文书7日内送达,公告送达时限60天。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二、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电子送达  邮寄送达  公告送达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下达后3日内,当事人有要求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力;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应当在15日内履行。

(三)如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晋城市人民政府或阳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高平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四、咨询方式

0356-4238191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0356-4238191

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电话查询

十七、办理流程图

相关知识

一起医疗机构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工作人员从事放射性125I粒籽植入治疗后患者护理工作案引发的思考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管理规章方案.doc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应体检哪些项目?体检机构有哪些?
放射与职业卫生
4.关于印发《深圳市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疗养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通用1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通用18篇)

网址: 行政处罚54——对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放射工作的、安排未满18周岁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的、安排怀孕的妇女参加应急处理或者有可能造成内照射的工作的,或者安排哺乳期的妇女接受职业性内照射的、安排不符合职业健康标准要求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的、对因职业健康原因调离放射工作岗位的放射工作人员、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病人未做安排的处罚 https://m.trfsz.com/newsview271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