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省直管县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省级各医院: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医药“四名”(名院、名科、名医、名药)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办〔2017〕24号),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安徽省名中医、安徽省基层名中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省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等各级各类机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评选名额。安徽省名中医100名,安徽省基层名中医100名。
(三)推荐名额。实行差额推荐,省名中医推荐申报名额150名,基层名中医推荐申报名额20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除安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疗机构外,其余省直医疗机构每单位推荐1名省名中医人选。
二、评选条件
(一)安徽省名中医。安徽省名中医人选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品行端正,医德高尚,医术精湛,获得社会广泛赞誉;
2.累计从事中医临床工作25年以上,现仍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3.身体健康,近3年每周从事临床工作3天以上(其中门诊不少于1天),日门诊量40人以上;
4.具有主任医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县级以下机构具有副高级职称5年以上。
5.在本专业领域有独到专长,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如疑难杂症诊治、培养人才和院内外会诊等),在群众中具有良好声誉,获得同行认可。
6.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已获得安徽省名中医称号的,不再申报;已获得安徽省基层名中医称号,符合条件者可申报安徽省名中医。
(二)安徽省基层名中医。安徽省基层名中医人选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品行端正,医德高尚,坚持在基层开展中医药服务;
2.在县级以下机构累计从事中医临床工作20年以上,现仍在基层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3.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中医药一技之长乡村医生证书;
4.身体健康,近3年每周从事临床工作不少于4天,门诊不少于2天,日门诊量30人以上。
5.获得当地群众认可,在所在地区有较高知名度;
6.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已获得安徽省基层名中医称号的,不再申报。
三、评选程序
(一)基本原则
1.各市、省直管县负责本辖区推荐申报工作;省直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推荐申报工作。
2.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公示的方式进行,将评选范围、条件、过程向社会公布,加强对评选过程各环节的监督,确保评选工作公平、择优。
3.推荐单位对本地区、本单位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评选程序
1.推荐上报。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本单位公示后上报。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下同),公示结束后逐级上报审核。政府举办的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按照隶属关系(非政府举办的按属地原则)将推荐人选逐级上报所属卫生计生委,各市和省直管县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按分配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并在辖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直医疗机构推荐人选公示后直接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
2.评选确定。形式审查: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申报推荐人选的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选:专家组按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对申报推荐人选进行评选。公示确定: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确定候选人,经公示后予以公布。
(三)有关要求
1.从事中医药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提供材料的时间段为2014年11月至2017年10月。
2.评选条件中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特殊说明除外。
3.各地各单位应在规定的推荐名额内,报送推荐人选材料,不得超额推荐。基层名中医推荐人选中,县级(不含县)以下不低于50%。
四、组织领导
(一)坚持基本标准。评选工作以政治表现、医德医风、学术成就、技术经验、群众公认作为基本衡量标准,充分体现名中医的代表性、先进性和导向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重点面向长期临床一线人员,推荐出真正优秀的名中医。
(三)营造舆论氛围。开展名中医评选工作是加强全省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评选过程中,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把评选推荐工作和推进中医药发展紧密结合,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名中医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发挥评选的激励作用。
(四) 严肃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资格。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对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市、省直管县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省直医疗单位务必于2017年12 月10日前,统一将《第二届安徽省名中医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第二届安徽省基层名中医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第二届安徽省名中医申报审批表》(附件4)、《第二届安徽省基层名中医申报审批表》(附件5)一式3份,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申报人员汇总表、申报审批表可从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
(http://ahtcm.ahwjw.gov.cn/)下载。
联系人: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发展处 张 洁 阮玮薇 陈宜淼,电话:0551-62998551、62998560、62998563(传真),电子邮箱:ahzyyfzc@126.com,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329号,邮编:230031.
附件:1.第二届安徽省名中医、基层名中医推荐名额分配表
2. 第二届安徽省名中医申报汇总表
3.第二届安徽省基层名中医申报汇总表
4.第二届安徽省名中医申报审批表
5. 第二届安徽省基层名中医申报审批表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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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徽省名中医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s://m.trfsz.com/newsview3486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