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扎实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和创建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

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扎实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和创建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更好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内容要求,现将抓好保健食品专项清理和创建长效监管机制进行部署,同时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组关于扎实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学习,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保健食品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制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是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研发声称的保健功能真实有效,严格按照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的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确保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严禁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和其他非食用物质。

(一)加强保健食品经营日常监管。督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保健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督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做到自查报告率100%。完善产品抽检制度,加大对非法添加物、功效成分等指标的抽检力度,重点检验与所宣称功能相关、可能非法添加的药物和其他非食用物质,对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责任单位:食品生产流通股、执法稽查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质计所)

(二)加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监管。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强化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行为。(责任单位:食品生产流通股、执法稽查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加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深入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虚假宣传产品功能,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

(三)强化保健食品广告监管。深入重点流通领域,特别是重点商超、专卖店、大型显示屏、户外广告等进行巡查摸排,重点排查和梳理含有“表示功效、治愈率或有效率、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未经审查或篡改审查批准文件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依托总局、省局互联网、媒体监测系统以及市局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对我县主要互联网网站、移动APP、自媒体账号的互联网广告和全县传统媒体对保健食品广告实施监测。(责任单位:市场规范管理股、各市场监管所)

(四)强化保健食品网络营销监管。严格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资格审核,坚持“线上线下”标准一致,督促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加大网络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入网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虚假宣传产品功能,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督促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警示语和消费提示。(责任单位:食品生产流通股、执法稽查股、市场规范管理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对辖区内销售宣称具有保健功能产品的经营企业、直销企业经销商、有条件提供会销场所的宾馆进行摸底排查建档和法律宣传。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组织旅游等形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的违法行为。对欺诈老年人、病人等弱势消费群体的,从严从重查处。严厉查处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执法稽查股、食品生产流通股、价格监督检查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六)严厉查处传销和违规直销。严格保健食品直销市场准入,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直销企业,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违法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以及传销犯罪等行为。(责任单位:执法稽查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强化科普宣传,提升消费者对保健食品消费陷阱的辨识力

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聚焦老年人消费群体,提升消费者对保健食品消费陷阱的识别力和免疫力,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七)强化保健食品科普宣传。通过开展新一轮保健食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举办一期网上知识竞赛,播放保健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发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信息等活动开展保健食品知识宣传及普及工作,不断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聚焦老年人群体,举办老年朋友茶话会,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科普解读,深入社区、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老年人提高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责任单位:食品生产流通股、食品安全协调股、各市场监管所)

(八)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推进举报投诉热线和平台建设,畅通举报投诉途径,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投诉举报服务台、各市场监管所)

同时,请各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进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统计表》及典型案例(相关格式要求详见附件)报送县局食品生产流通股邮箱。

附件: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保健

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组关于扎实开展保健

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知识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共建和谐市场!石湖荡市场监管所开展养生保健行业专项整治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用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的解读
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武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安全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博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利剑护蕾”行动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探索健康码拓展运用
三江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全县卫生健康 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网址: 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扎实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和创建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 https://m.trfsz.com/newsview372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