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保健食品的监管法律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属性为食品。
而“保健品”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是对人体有保健功效产品的泛称,很多媒体报道中提及的“保健品”,实为内衣、床垫、器械、理疗仪、饮水机等,而非保健食品。因此,消费者首先应辨别产品属性,界定其产品是食品还是用品,避免混淆。
另外,保健食品的根本属性:是一种特殊的食品,与药品有严格的区分。保健食品包装上有“蓝帽子”和“国食健字”批准文号,药品包装上为“国药准字”的标志。
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谨防几大“陷阱”:一是“药到病除”不可信。二是“权威证明”属虚构。三是“健康讲座”为促销。四是“专家义诊”是骗局。五是“免费活动”为洗脑。
2020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等7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环节,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了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传销和违规直销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加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加大保健食品抽检监测力度,强化保健食品广告、网络监管,推动保健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采取以下五项措施:一是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许可,加强检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二是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重点落实好食品安全领导责任、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风险管控责任、检验检测责任和食品安全投入责任。三是深入开展“两查两专”检查活动:即查资质标签、查违规宣传,专区(专柜)销售、设置专门消费提示牌,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严把进货源头,确保产品来源合法、宣传合规,设置专区专柜和消费提示牌,营造科学透明理性消费环境。四是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建设活动,力争2022年全省达到示范建设标准的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单位1000家,以提升保健食品依法经营能力,不断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五是深入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帮助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保健食品,有效预防和遏制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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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保健食品”与“保健品”的区别及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监管的主要工作 https://m.trfsz.com/newsview4257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