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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卖减肥药被判刑

  朋友圈卖减肥药被判刑

  ↑据新华社

  ■融媒体见习记者 蔡曦媛 通讯员 吴小玲 陈晓霞

  在朋友圈或者短视频平台,经常看到一些“网红”减肥产品宣称能让消费者在短时间内减轻体重。有的卖家甚至会附上自己使用前后对比照,体现这些减肥药效果显著。但这些“网红”减肥产品经常逃离监管,真的安全可靠吗?近日,平潭检察院审结了一起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案件,被告人樊某、薛某被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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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底,蕾蕾(化名)在朋友圈刷到小学同学樊某在代理一种“网红”减肥药“魔力芊果”,标榜着“不运动不节食,一粒就能见效,一天可瘦一斤”。蕾蕾通过微信转账800元购买了一瓶,收到以后,发现是一种药片,一天食用一片。

  吃了几天后,蕾蕾开始感觉不舒服,吃不下饭,心跳加速、恶心,晚上难以入睡。樊某称这是正常现象,多喝水就不难受了。然而在全国各地,类似蕾蕾这样的消费者,不计其数。

  很快,这款“魔力芊果”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犯罪嫌疑人樊某、薛某二人先后被抓获到案。

  平潭检察院查明,2018年至2019年间,樊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银行卡转账的方式,以每盒300元的价格向上家购买“御减堂”减肥胶囊、“魔力芊果”减肥胶囊、“瘦芊果”减肥胶囊。樊某还通过微信发展下级代理,以自己销售、发展代理销售或通过快递邮寄代发等方式,向全国25个省份销售减肥胶囊。

  在平潭范围内的三级代理薛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向樊某购买含有有毒成分“西布曲明”的“魔力芊果”减肥胶囊用于销售,并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宣传、推广减肥效果,从中非法获利。

  “因为我当时在老家带孩子,没有上班也没有经济收入来源。再加上我在吃了减肥胶囊后立刻就瘦下来了,还以为挺有效果的,就在微信上销售这些胶囊。”到案后,樊某懊悔不已。

  平潭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樊某、薛某销售明知产品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还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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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到底是什么?

  这些年来,国家一直在严厉打击添加“西布曲明”等违禁成分的非法减肥药,可曝光一起,惩治一起,随后又会有“网红”减肥药卷土重来。“西布曲明”究竟是什么?

  经查询,“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最早用于治疗抑郁症等疾病,在使用中发现它有非常好的减肥作用,因此曾经被用于制作减肥药。它主要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起到抑制食欲、增加饱腹感的作用,同时它还能减少能量在身体中的储存,减肥效果非常明显。

  但它并不是一种安全的成分,副作用也显而易见。研究已经证实,“西布曲明”会增加心血管风险,其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口干、厌食、便秘、高血压、头晕等,还可引起神经紊乱、全身性损害、胃肠道系统损害、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甚至产生致死的严重后果。2010年,相关部门就已明令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国内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终,樊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

  当前减肥之风盛行,各类减肥产品充斥着市场,销售者为迎合市场需求,吸引广大爱美人士,往往打着各种噱头,通过各种网络渠道进行推广,规避市场监管。上述网络新业态蕴藏着产品来源、成分安全、合法性等诸多食品安全隐患。因此,广大消费者应予以重视,购买前要认真核查销售资质与产品检验证明等相关材料,避免花钱又伤身,甚至付出更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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