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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定:学校小卖部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

学校饭堂饭餐成本核算需多方审核商定;小卖部商品价格不高于本地区零售价......以后,各位家长和学生对饭堂、小卖部的经营管理还有话事权了!

昨日,针对全市中小学饭堂管理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佛山市教育局、监察局、预防腐败局联合制定《佛山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印发。

根据该《指引》,今后校长作为学校食堂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确定食堂供应商的决策小组将由学校领导、老师、学生、家长等多方代表组成。

此外,《指引》还明确规定,小卖部当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择供应商及商品时,选择过程应货比三家,确保小卖部销售商品的价格不高于本地区市场零售价。

校长签廉洁自律承诺书

据佛山市教育局介绍,《指引》适用对象为佛山市各公立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食堂(含小卖部),鼓励非公立学校及幼儿园参照执行。“学校自主管理的食堂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其他管理模式也不能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佛山市教育局表示,学校食堂经营具有公益性,涉及师生身体健康,关乎下一代成长。

本次佛山市教育局联合佛山市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制定的《指引》,将全面提升食堂管理风险防控能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氛围。

根据《指引》,今后校长作为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递交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的食堂、小卖部将成立管理领导小组,在每年家长会期间,将食堂、小卖部管理情况向家长进行通报,接受家长监督。

学校对食堂的采购员、验收员、仓管员、小卖部管理员、财务人员等敏感岗位原则上实行定期轮换制度。采购员、验收员、仓管员、小卖部管理员、财务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对参与食堂监督管理的家长代表也应定期轮换。

另外,佛山市教育局表示,学校今后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投诉接访制度、行政领导陪餐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敏感岗位轮岗制度、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等,设立投诉信箱,检查、接访要有记录,处理结果要反馈,并存档备查。

成立决策小组定供应商

针对当前在学校食堂、小卖部管理中可能出现的不规范行为,《指引》提出多项防控措施,包括将组建学校食堂、小卖部管理领导小组并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等。今后,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模式的选择,按公开透明、集体研究的方式,通过有学校领导、老师、学生、家长等代表参加的会议或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

《指引》明确,在符合有关招投标文件和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的基础上,学校饭堂、小卖部供应商(含外包服务商、配餐公司)的选择可以分别采用从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建立的优质供应商资格库中选择供应商,或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等三种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学校确定每类(粮油、蔬菜、肉禽、副食等)供应商前,从资格库中选定不少于三家进行前期考察,考察结果作为决策依据,但最终需由学校决策小组集体讨论后决定供应商。决策小组由学校领导、老师、学生、家长等代表组成。

- 具体举措 -

饭堂:

饭餐成本核算需多方审核商定

针对签订合同后,学校学生在饭堂就餐的餐标(每顿饭餐的定价标准)和变更方式,《指引》给出了明确的规定,避免餐标变更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由少数关键岗位负责人决定。

《指引》称,饭餐的成本核算依据要素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学校,由学校组织专业人员审核,然后再组织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专家、外包服务商等参加的餐标协商会,以确定餐标价格及对应的菜谱,并将协商结果进行公示。

根据气候及营养特点,由学校营养顾问或卫生室(校医)每周核定营养食谱并在食堂公示栏公示。食堂根据营养顾问或卫生室(校医)审核签字的营养食谱制定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由于天气变化、食材质量等客观原因,需变更采购计划,采购员提出书面说明,经主厨、食堂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如一次变更三种以上食材,报总务主任审批。

《指引》提出要制定学校食堂采购管理制度,对由于采购员测算不精细,责任心缺失而导致的浪费现象,要视情节轻重进行问责。而学校饭堂的采购员实行岗位定期轮换制度,采购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学校纪检或监督员将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回访,了解采购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情况并做好记录。为避免采购员以较高的价格采购,学校将组建食材询价议价小组。

小卖部:

商品价格不高于本地区零售价

针对学校小卖部可能存在“以高于市场价销售、以次充好”等风险,《指引》再次明确规定,学校自主管理的小卖部不具有营利性质,且服务仅限于校内师生。

《指引》提出,学校小卖部的管理工作由小卖部管理小组负责。小组成员一般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小卖部管理员、家长代表等参与,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单数),家长代表人数不得少于2人,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管理小组负责供应商的选择、采购价格的确定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做出决定。

为预防学校小卖部所售卖的商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情况出现,《指引》提出小卖部当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择供应商及商品时,选择过程应货比三家,并由学校小卖部管理小组集体讨论后决定供应商,采购价格根据采购量的多少,确定下浮比例,确保小卖部销售商品的价格不高于本地区市场零售价,并依法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在校务公开栏及时公示。

据介绍,如果学校小卖部如果选择外包服务,外包服务商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定。小卖部外包服务商根据校园食品管理相关规定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月向学校提交进货清单及销售价格,销售商品的价格不高于本地区市场零售价。

今后,佛山学校的小卖部将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小卖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每周一次不定期查看商品的检验、检疫报告记录、环境卫生等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来源 | 广州日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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