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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13家医疗机构实现医学影像结果互认共享

据“大连卫健委”公众号4月1日消息,辽宁省大连市已有13家医疗机构依托信息技术实现医学影像结果互认共享,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4月3日先后致电了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均表示当前医院已实现医学影像结果的互认与共享。

据记者了解,大连市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互认项目包括DR、MR、CT三大类,涉及头颅、五官、胸部、腹部、盆腔、脊柱、四肢等不同部位的检查263项。全市已有包括市中心医院等13家三级医院医学影像数据满足《辽宁省影像数据互联网访问技术要求(暂行)》,可以通过扫二维码或者影像云等信息技术实现医学影像结果互认共享。其中,13家医院具体为: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院和庄河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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