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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鞍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辽政发〔2016〕8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为引领,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素质和促进人民幸福为目标,牢牢把握“四个着力”、“四个驱动”主线,深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体育发展方式,扩大体育产业和服务平台;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统筹城乡体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丰富全市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全面振兴钢都作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形成体育生活方式的人数显著增加,将全民健身融入鞍山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强化体育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符合市情,覆盖城乡,完整持续的全民健身体系。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超过43%,每万人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20人以上,市级体育协会达到30个以上,全民健身晨晚练点达到320个,大型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率达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9平方米以上。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国民体质监测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不低于92%。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弘扬体育文化,营造全民健身氛围。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加大全民健身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及网络媒体等平台,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宣传科学健身效果,弘扬身心健康是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重要能力的新理念,树立以参加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新思想。广泛开展体育健身与全民体育公益讲座,传播科学健身的信息,营造健身氛围,推广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城乡居民的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以举办体育赛事和大型群众体育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挖掘保护和推广鞍山市的民族体育、民间体育和民俗体育文化,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我市传承传统体育文化。打造体育文化特色的县(市)区、开发区,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结合本地特点,培育具有地域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活动),形成“一县(市)区一品”的品牌体育文化城市的新格局。(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鞍山日报社、鞍山广播电视台、市教育局、市民委、市农委、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工会、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二)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职能,让体育发展更好地惠及民生。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建立和完善政府指导、社会承办、市民广泛参与的群众体育运作机制,加快城乡一体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市民广泛参与健身活动、提高健康水平提供条件和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政策扶持等多种形式,调动体育协会、俱乐部、其它社团等体育组织的积极性,扩大公共体育服务的覆盖范围,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更为丰富的体育服务和产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县(市)区、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权利的实现。(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体育局)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健身活动生活化、经常化。按照“因时、因地、因需、小型多样”原则,打造全民健身特色品牌,继续做强做大鞍山市传统的群众体育大型活动,举办元旦长跑、万人千台乒乓球赛、万人农民篮球赛、千山国际登山旅游节、健身操展演等比赛和活动,每个季度安排一项大型体育活动,每月组织一项群众体育赛事。推动“非奥项目”的开展,重点开展棋类、桥牌、武术、体育舞蹈、健美、太极拳、木兰扇、四种健身气功等传统体育项目。以我国承办冬奥会为契机,引导和鼓励开展冬季冰雪运动,着力培养以冰雪运动为核心的品牌赛事和产品,加大对户外滑雪场和室内冰场的建设和支持力度,打造我市的冰雪人才培养和训练基地。鼓励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定期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竞赛和活动,指导各街道、乡镇培育提炼社区和行政村级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促进新兴的群体活动广泛开展,扩大全民健身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激发市场活力,为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发挥网络等新兴活动组织的作用,完善业余体育竞赛体系,重点开展竞技性强,广受市民喜爱的乒乓球、足球、篮球运动,推动各级各类体育赛事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发展。重视发挥健身骨干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引导、服务、规范全民健身活动健康发展。(牵头部门:市体育局。责任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市农委、市老龄委、市残联、市妇联)

(四)完善全民健身设施,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健身。依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制定城市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及相应建设标准,合理布局我市体育设施,着力构建县(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十五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9平方米。加大对健身设施的投入,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推进笼式足球场、小篮板工程、多功能运动场、全民健身中心、城市体育公园、中小型体育场馆、县级体育场、健身步道、户外营地、自行车骑行道等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现有体育场地和社区晨晚练点的体育健身设施,推进村居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开发应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研究制定并推广普及健身指导方案、运动处方库和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素养和能力水平,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加强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有一个市民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健身休闲公园以及两个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每个乡镇和街道要建一个健身广场和使用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健身活动场所,每个行政村都实现拥有一个篮球场和一个不小于40平方米的体育健身活动室。尽量盘活城区闲置小型地块,改造成市民健身场所。利用新技术盘活场地存量资源,加大健身路径体育设施的更新和维修力度。管理好健身广场、健身公园、健身路径、健身中心等群众健身场所,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体育活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体育设施建设及体育服务中来,争取国家、省对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的投入。倡导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建设一批中小型便民体育健身场馆。落实《辽宁省全民健身条例》关于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规定,强化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力度,完善促进开放的政策和机制,提升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体育设施社会化开放程度,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体育健身场所。(牵头部门:市体育局。责任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育局)

(五)夯实全民健身整合功能,促进全民健身与健康鞍山计划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健身消费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健康鞍山行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1.大力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培育市级体育产业基地和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发展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以综合体为依托,促进全民健身与文化、休闲、商贸等综合发展。支持社会投资体育健身服务业,推进市奥体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推进公共体育设施科学化、市场化、社会化的经营水平,拓展中高档健身市场。积极引导体育竞赛表演业,发挥市奥体中心的引领作用,探索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承办全国性、国际性赛事,鼓励鞍山企业通过专业队“联姻”的方式组建俱乐部,通过市、县联办,努力打造具有较高影响力和一定特色的品牌赛事。(牵头部门:市体育局。责任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服务业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大力发展“健身旅游休闲”服务业。利用千山自然生态环境优势,发展登山、攀岩、滑雪、滑冰、马术等户外运动项目。推广游泳、网球、高尔夫球等运动休闲项目,建立具有国际知名度的运动休闲旅游区;依托岫岩、海城等地区丰富的山地和河流资源,开展徒步、露营、垂钓、野外生存、漂流、探洞、滑翔和山地自行车等户外运动,培育户外运动休闲基地;依托鞍山周边丰富的水资源,以辽河、万水河和杨柳河三河为轴线,发展水上运动项目,培育亲水轴线运动功能区;借助高新区和经济开发区的政策和产业优势,引进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围绕汤岗子新城健康养生基地建设,发展运动休闲用品、康复健身器材制造业;发挥海城经济区服装和箱包产业集群优势,培育一批体育服装制造和商贸企业。(牵头部门:市体育局。责任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服务业委、市旅游委、市卫生计生委)

3.拓展体育服务业领域,促进全民健身与健康、养老、卫生、教育、残疾人等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整合功能,促进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有机融合,实现资源的最佳效益,探索建立健康促进服务中心,推动全民健身融入大健康范畴,制定健康鞍山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健康体育体系,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探索各类健身项目运动指标(强度、密度、难度)与健康标准的对应点,加大心理健康问题基础研究,把“人人健康”做为全民健身的发展目标,将健康政策融入体育,健康服务贯穿全民健身工作全过程,开创健康运动新纪元,使健康福祉惠及全体市民。制定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业群体及残疾人群体的体质干预计划,推广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青少年体育教育、健康工作的融合,开发青少年消费市场。(牵头部门:市体育局。责任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妇联、市残联、市老龄委、市服务业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六)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完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努力培养和打造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信息平台,政府以购买服务形式,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岗位制度,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对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物的发掘和扶持力度,提高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教育、农业、文化、卫生计生、工会、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衔接,畅通各类人才培养渠道。

激发全民健身志愿者、退役运动员、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智库专家、媒体专家等积极参与全民健身的科学指导和文化宣传等活力。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搭建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

完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不断提高体育社会化程度,调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各街道和各行各业办体育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加强各级各类体育社团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农村体育俱乐部(农民体协)、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等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建设。形成以体育类社会组织为基础,以社会体育指导站(点)为依托,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骨干,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的覆盖面广、包容量大的社会体育组织网络。(牵头部门:市体育局。责任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卫生计生委、市农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厚植我市体育人才基础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为重点,以加强体育课堂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为核心,扎实开展以“青少年阳光体育”为重点的体育活动,重点开展双休日、节假日以及寒暑假期学生体育锻炼活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校园体育锻炼时间,积极推进足球、篮球、乒乓球等传统体育项目走入校园,丰富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

建立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长效合作机制,研究完善体教结合政策措施,搭建协调高效的体教结合运作平台,优化文化教育与运动训练条件,形成“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人才共育、特色共建、成果共有”的格局。进一步改善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积极推进市队校办,加大对市队校办品牌项目的扶持,稳步推广“市队校办”、“市校联办”的业余训练模式。积极推进名校办名队工作,鼓励和支持名校根据学校特点和发展需要,承办市级体育训练项目,培养学生特长,形成学校特色。同一区域内应考虑梯队建设,形成体系。加强体育特色学校项目管理和支持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努力促进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在传统体育项目学校的开展,逐步形成“校校有体育特色”、“生生会体育技能”的新局面,拓宽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渠道。

充分发挥足球育人功能,培育健康足球文化,积极发展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建设鞍山足球学校,逐步将我市足球运动做大做强,形成我市足球运动品牌。积极举办、承办全市足球联赛、笼式足球、室内足球、沙滩足球比赛等各级各类足球竞赛活动,建立与周边城市足球友谊赛、邀请赛制度,提高足球普及率、提高竞技水平。进一步发展校园足球,在原有基础场上,遴选一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妥善处理好学生足球训练和文化学习之间的关系,积极推进足球教学模式多样化进程。组建一批青少年足球运动队,支持其加强建设、提高水平和办出特色。注重青少年足球赛事与职业联赛、区域等级赛事、青少年等级赛事的有机衔接,发掘和培养更多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牵头部门:市体育局。责任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八)推动鞍山“国球名城”建设,拓展乒乓球运动新领域。充分发挥我市乒乓球事业发展的基础优势,从我市乒乓球发展实际出发,制定我市乒乓球事业发展中长远规划,统筹处理好发展乒乓球运动与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的协调关系。引导企业、机关、部队、农村、学校和街道社区普遍开展乒乓球运动。夯实乒乓球事业发展的人口、设施、管理、文化、人才和产业基础,建设以县(市)区、开发区为中心,以街道、乡镇和俱乐部为基础,方便社区居民和村民日常体育锻炼的乒乓球运动设施网络,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乒乓球健身圈。建设集教学、住宿和对外接待功能于一体的外向型、综合性乒乓球培训教学基地。到2020年,乒乓球全面融入城市生活,经常参加乒乓球运动的人数达到10万人;每个社区(行政村)均有专门的乒乓球活动室;开展校园乒乓球活动的小学、中学、大学数量达到学校总数的30%;向省以上高水平运动队培养输送运动员5-8人,各类乒乓球教练员人数达到500名,裁判员人数达到70名;每年举办市级乒乓球赛事和相关活动4次以上,承办3次以上国内或省级乒乓球赛事;培育一批新型乒乓球俱乐部和企业,建立3-5个具有一定规模的乒乓球培训学校和基地,拓展国际交流,面向国际培养人才;乒乓球产业规模占体育产业比重20%以上,奋力打造辽宁地区乒乓球发展核心城市,确立东北第一、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乒乓球优势地位。(牵头部门:市体育局。责任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工委、市农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工会、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的领导协调机制。为推进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强对《鞍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贯彻落实,成立鞍山市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鞍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落实的全局性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由各级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组织机构。统筹组织、协调、配置我市的全民健身资源;协同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部门,解决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整合基层宣传、卫生计生、文化、教育、民政、养老、残疾、旅游等部门相关工作,形成全民健身工作各层级的部门联动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各级政府要科学决策,加强顶层设计。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进一步扩大城乡公共体育服务的覆盖面,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推动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委、市残联、市工作实绩考核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完善法治与政策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辽宁省全民健身条例》,结合鞍山市全民健身发展实际,出台配套的“规章制度、指导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以及健康体育锻炼方式的权益,为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和健康鞍山的持续发展提供完善的法制保障。

推行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审批制度和体育健身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完善体育用地的规划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牵头部门:市体育局。责任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三)加大全民健身活动资金投入与保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各级政府应在经费、机构、人员编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尤其应该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服务的投入力度。

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调节作用,加大全民健身相关税费优惠力度。建立多元化社会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探索政府购买全民健身服务的新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事业,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

(四)构建全民健身评价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严格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并在2020年对本地区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组织技术力量,制定符合鞍山发展实际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和绩效评估标准,以此推进全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形成多层级、多主体、全方位的全民健身发展水平立体评估体系。(牵头部门:市工作实绩考核办。责任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体育局)

(五)创新全民健身激励体制。搭建更加适应我市发展需求的全民健身激励平台,拓展激励范围,有效调动城乡基层单位和个人积极性,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通过对各级政府或行政部门的全民健身绩效考评、体育名城的创建、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及评比等激励手段,形成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引导市场和各社会组织主动参与和积极支持全民健身事业。(牵头部门:市体育局。责任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强全民健身的综合保障。强化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积极融入智慧城市建设,推进“互联网+体育”创新创建工作,打造智慧体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加强全民健身科研工作,研究制定全民健身服务标准,继续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化。(牵头部门:市体育局。责任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工会、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附件:鞍山市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鞍山市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工作领导小组

主任:  赵爱军市长

副主任:王守卫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忠哲副市长

委员:  丛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振业市编委办主任

        李寒松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马长青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丹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李季市教育局局长

        付志鹏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晓强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晓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望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兴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曹海峰市规划局局长

        陈毅菲市农委主任

        李锋市服务业委主任

        闵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高光来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黄凯市体育局局长

        张敬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宝珂市旅游委主任

        李成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

        王增祥市老龄办主任

        程斌市总工会副主席

        杨永峰团市委书记

        刘南市妇联主席

        关怀远市残联理事长

        吴庆丰市职教城管委会主任

        闻然海城市市长

        刘广新台安县县长

        岫岩县政府主要领导

        王凯铁东区区长

        范丹宇铁西区区长

        马培刚立山区区长

        靳洪利千山区区长

        贾清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郑继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范静国千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刘耀业鞍山日报社总编

        闫富明鞍山广播电视台台长

        冯凌旭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

        田树玉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孔祥龙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丁尚满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黄凯(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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