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春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春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22-03-29 01:42:42 来源: 巩留县融媒体中心  举报

▲点击关注,巩留最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

春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春回大地,气温逐步升高,各种病原微生物滋生繁殖加快,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源性疾病进入易发、高发、突发期。近期,内地省区陆续发生了农村集体聚餐及食用野生蘑菇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教训深刻。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生,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如下警示:

一、农村集体聚餐报备。各类农村集体聚餐要向所在村队、社区提前报告,所在村队、社区要提前介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依法依规责令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合理选购食品。应选择储藏条件较好、卫生整洁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选购食品,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等现象。不购买“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不购买来源不明以及与市场价格明显不符的食品。

三、寻笑脸就餐。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件齐全、环境整洁、信誉度高、量化动态等级评定高(笑脸或大笑)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具是否洁净。

四、不食用野生动植物。野生动植物食品安全风险高,消费者不要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畜禽、水产品、野生植物等,尤其不要采摘、买卖、加工、食用野生蘑菇等野生植物,谨防春季食物中毒发生。

五、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就医和报告。消费者在外就餐或者食用购买食品出现不适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到附近医院诊治,及时拨打12315向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6日

巩留县融媒体中心投稿邮箱

3211156009@qq.com

投稿电话


赴一场绝美杏花的春之约

● 编辑 孔庆平 木叶沙尔

● 责编 吕佳齐

● 审核 英卡尔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谈绪祥已任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

谈绪祥已任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

界面新闻

2024-12-14 10:14:29

相关知识

泰山区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食品安全提示】正确选择儿童食品
【消费提示】夏季旅游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莲花山市场监管分局:开展食品安全警示 倡导健康饮食文化
新疆启动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中消协提示:关注儿童化妆品安全健康消费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你会选酸奶吗?
质检总局发布6种儿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春季要警惕哪些食物中毒

网址: 春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https://m.trfsz.com/newsview585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