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3日 来源:曲靖文明网
2023年“春节”临近,为保障重大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结合节庆消费特点,陆良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发布如下预警提示。
一、在选购食品时,要选购新鲜食物。购买生鲜肉类食品时,要购买经过检疫并合格的肉类及其在制品。购买熟食卤味、儿童食品、酒水饮料,要选择证照齐全商店及有证产品。购买预包装食品,应购买有合法标注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包装食品。外出就餐的要选择有许可(备案)证、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居家饮食的,食品存放、加工时食品及加工工具要注意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烹饪食品要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不食用常温条件下储存的隔夜菜、凉拌菜、卤水产品和容易导致身体不适的饭菜。
二、自办宴席、旅游景区餐饮单位、承办年夜饭餐饮店等群体用餐的,使用的食品原料、烹制加工方法、餐饮环境须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严禁使用四季豆、扁豆、发芽土豆等有毒原料加工食物,严禁加工食用草乌、附片(附子)等有毒物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销售无证散装白酒,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乡镇、村(社区)要加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各项要求,落实农村宴席申报备案、责任承诺、厨师健康、现场督查、菜品留样、事故应急等工作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餐饮服务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留样等要按照规范执行。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不加工使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原辅料,不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不使用非食用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应加强健康管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五、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广泛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有案必立、立案必查、违法必究,严格依法按程序查处违法案件。
六、就餐者若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工作,及时向卫健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广大人民群众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陆良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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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202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https://m.trfsz.com/newsview5851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