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众人物的婚变事件接连上演,在如今纷繁复杂的网络环境下,这些事件的高潮此起彼伏,可谓是相当精彩,作为我们“圈外人”,并不知道事实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但是,故事情节发展极快,有的峰回路转,事件的发展过程中,这些公众人物的隐私几乎被扒得精光,而没有人被追责,这是为什么?
我国法律关于保护隐私权的规定,《侵权责任法》中“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公众人物的人格利益在法律的保护上应当克减。而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也要做出相应的让步,公众人物对他人的批评和指责应有一定的宽容度,以保证公民在涉及公共事务的辩论中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作为公众人物,享受了较多的公众关注及相关便利,对来自他人的负面评价也应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文/林文亮)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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