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导师制是以专业教师与学生的密切联系和对学生的充分了解为前提,在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同时,可以更好地实施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的人文素质和专业思想,增强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提高学生素质教育的效果,同时进一步深化师生共建工作。现结合教师培养能力和学生专业特点,决定对一、二年级学生实行导师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作风正派,能做到严以律已,为人师表。
2、了解大学生成才规律,熟悉本专业培育要求、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及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热心学生工作,关心学生成长。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
二、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
本科生导师要全面关心学生的素质培养,尤其是在思想和专业技能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
1、政治思想方面: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专业指导方面:对学生的专业思想的树立、选课、课外阅读、学习方法、学习疑难问题等进行指导。
3、科研能力方面:指导学生开展课余科技创新活动,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论文写作能力。
4、人文素质方面:注重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的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发展。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培养学生的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5、与所指导学生保持密切联系,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制订和安排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并与学生见面,每月指导学生不少于一次。
6、建立导师工作记录和活动日程表。
三、本科生导师的配备与管理
1、配备:导师遴选以学科推荐为主,8人以上学科至少推荐3名,8人以下学科至少推荐2名。每位导师可指导10名左右学生。导师与学生的指导关系一经确定后,一般不再变动。
2、管理:医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工作。
四、考核与奖励
1、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方式包括提交导师工作报告、听取被指导学生的意见,填写导师活动日程表等。
2、医学院设立优秀本科生导师荣誉称号,比例为15%,对本科生导师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对本科生导师给予适当的加分和奖励,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本科生导师优先推荐。
五、组织领导
为了把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特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医学院主抓科研教学工作副院长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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