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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2019年春节即将来临,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谨防虚假宣传和盲目消费,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

01

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所有食品均不具有预防和治疗功能。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认清认准保健食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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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

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相关产品信息仍可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http://qy1.sfda.gov.cn/datasearch/face3/dir.html)查询。

到正规场所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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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企业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有质疑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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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有虚假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请及时向市场局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我们将依法处置。

提醒:

消费凭证是消费维权的必要证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要主动索取并保存好相关票据,如发票、收据、消费明细等,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作为投诉举报的依据。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谭咏鑫

审核:王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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