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患者隐私的规定 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是医务工作者应尽的义务。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在医疗过程中保护患者隐私显得特别重要。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改进措施,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尊重患者的人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做如下规定: 在接诊流程中要单独接诊,遮挡查体,保护性诊疗操作。 医院工作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必须予以全程保护(在院期间及出院以后),医务工作人员不得强行探问与医疗无关的患者隐私。 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统计资料不得向外泄露,如患者的电话,住址,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将患者相关信息泄露给各种推销员商,家(如奶粉、保险)等。 加强病案管理,病案的借阅、复印按我院的规定严格执行,未经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公开。对患者的化验检查结果、各种护理记录应妥善保管,注意保守秘密,对患者负责。 带教实习要征得患者同意。 凡涉及参与临床科研的患者信息一律予以保密。 无论在教学、科研、临床总结等需讨论患者相关资料时,如未事先征得患者的同意,必须删除能直接表明患者身份的特征性信息。 医护人员不得在公开场合以任何形式讨论患者的相关信息,严禁将患者的隐私或治疗过程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料谈论、取乐。
相关知识
卫健委印发电子病历规范,明确要求存储加密,保护患者隐私
康复护理保证措施.docx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docx
预防保健保护措施.docx
电子健康档案保护措施.docx
疾病预防保护措施.docx
老年人健康保护措施.docx
旅游环境保护措施.docx
绿色出行保护措施.docx
老人护理保障措施.docx
网址: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docx https://m.trfsz.com/newsview649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