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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购买保健食品“消费警示”,请注意查收!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意识也越来越强烈,但就是有一些人抓住“健康”做文章 , 特别是对老年人的健康 ,老人防范意识薄弱,一些不法商家就抓住了老人的“痛点”, 利用老年人钟情保健品的心理,诱导老年消费者购买,使老年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为提高全市老年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识别能力,切实保障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如下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

警示一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老年人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

1、认准标志与文号:认准“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并仔细核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到具有保健食品经营资质的单位购买,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并索要购物发票或销售凭据。

2、结合自身状况:每种保健食品都有它的适宜人群或者不适宜人群,老年消费者首先要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需求,然后结合保健食品声称的功能、适宜人群等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警示二  选购保健食品不能轻信广告

1、从正规渠道购买:通过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保健食品,如药店、大型商超。购买时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比对产品的关键信息。

2、警惕虚假广告宣传:警惕医疗效果显著的保健食品,这些食品很可能非法添加药品,对健康有害。食品不是药品,不具备治疗疾病的效果,对于一些宣称能治疗疾病的保健食品,要么是虚假宣传,要么很可能是非法添加了药品。长期食用这类“食品”会对消费者身体带来非常大的健康隐患。

警示三  不参加非法“会销”

当前,一些不法经营者假借国家“惠民工程”“政府补贴”等光鲜旗号,冒用境内外著名医药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高大上名头,扮演神医、专家、教授、研究员等各种头衔,将其产品标榜为国内重大发明或国际科技领先成果,忽悠老年人大量购买其产品。通过强调老年人易得疾病、夸大产品疗效、反复介绍“成功”案例,有的甚至还将广告编成了朗朗上口的歌曲和口号,对参会老年人进行“洗脑式”宣传,实际上,其产品也没有宣传中的神奇功效。老年消费者务必擦亮双眼,远离打着养生讲座、专家访谈、有奖听课、“专家”坐诊、免费体检、倾情体验、免费旅游等旗号,采取家访送礼、亲情拉拢、会员优惠、雇托销售、饥饿营销等各种方式推销产品的非法“会销”活动,不相信商家“洗脑式”宣传,切勿贪小失大。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老年人,增加养生保健知识的认识,消费不轻率,不跟风,不盲目。此外,在消费过程中,还应注意留存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与经营者协商,提出合法诉求。消费者与经营者难以达成一致的,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必要时也可请求消协组织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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