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说明
1.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2.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3.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4.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5.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6.各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学生的《标准》测试工作,《标准》测试数据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审核后,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测试和数据上传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二、单项指标与权重
单项指标
权重(%)
体重指数(BMI)
15
肺活量
15
50米跑
20
坐位体前屈
10
立定跳远
10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10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20
注: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2(米2)。
三、评分表
1、单项指标评分表
2、加分指标
相关知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大学版)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文件的通知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出修订版 低体重超重均扣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指标与分值
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关于发布《国民体质测定标准(2023年修订)》的通知
202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校测)通知
网址: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评价指标 https://m.trfsz.com/newsview793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