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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与健康护理行业信息点评:《新药临床安全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发布 为新药风险评估提供科学性技术指导

医药与健康护理行业信息点评:《新药临床安全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发布 为新药风险评估提供科学性技术指导

  2023 年12 月1 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新药临床安全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指导原则》共7 章,包括概述、适用范围、不良事件术语的标准化、药物与不良事件因果关系评估、临床试验期间的安全性评价、新药上市申请时的安全性评价以及附录,是新药获益-风险评估的重要基础,应贯穿于研发和上市的全生命周期。《指导原则》重点关注临床试验期间和申报上市申请两阶段的临床安全性评价, 适用于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新药范畴。我们认为,《指导原则》为新药临床安全性评价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指导。

      明确药物与不良事件因果关系的评估方法。《指导原则》指出,药物与不良事件因果关系的判定应基于基础疾病、药物作用机制、试验药物的不良事件汇总数据、同类药物安全性信息、非临床安全性数据等,进行专业的医学评估,必要时结合统计学进行综合分析。而分析判断个例不良事件是否与试验药物有因果关系,可以从时序性、合理性、剂量-暴露-反应关系、去激发、再激发、能否用其它原因解释、类似情况是否已有文献报道等要点进行分析和推断。

      临床试验期间的安全性评价包括个例分析和汇总分析。临床试验期间的安全性评价的主要目的是及时发现潜在的严重风险,其主要内容包括对不良事件的个例分析和安全性数据的汇总分析。个例分析是汇总分析的前提,汇总分析应贯穿于整个临床试验阶段。需要进行个例分析的事件包括单个病例罕见的特殊严重不良事件和发生一次或多次的不常见严重不良事件;当获知受试者接受的治疗对于解读和判断上述事件,并确定给予恰当的医疗干预、保护受试者安全是必需的情况下,通常需揭盲分析;随后基于个例分析结果对研究者手册、试验方案和其他安全性相关信息进行相应的更新。需要进行汇总分析的事件包括可预见的严重不良事件和预期严重不良反应;在实施过程中,应关注流程的稳健性以及做出判断的依据,如定期审查安全性数据及信息、保护设盲试验的完整性、提供判定因果关系的详细记录、收集大规模的安全性数据、对组间差异进行更全面的分析等;随后基于汇总分析结果对研究者手册、试验方案和其他安全性相关信息进行相应的更新。

      申报上市申请时的安全性评价需要从试验药物的总体暴露程度、试验药物的总体安全性特征以及试验药物的重要安全性风险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评估。申报上市申请时的安全性评价的主要目的是综合分析试验药物安全性的重要发现及相关证据,评估试验药物的总体安全性特征、确定不良反应谱和药品说明书中应纳入的安全性相关信息。《指导原则》指出,在分析试验药物的总体安全性特征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安全性数据分析加以规范和补充:(1)总结临床试验中暴露于试验药物的人口统计学特征和其他特征,若其在组间不均衡,且有可能导致安全性评价结果出现差异时,应加以说明;(2)总体考虑分析不良事件;(3)按单位时间分析不良事件的真实发生率;(4)按单位剂量分析不良事件的真实发生率;(5)对多个试验的安全性数据进行合并分析;(6)为严重不良事件提供详细的叙述性分析;(7)尽可能在临床试验报告中详细解释所有脱落病例;(8)提供针对特殊情形的安全性分析。

      风险提示:医保政策收紧风险,新药研发失败风险,新药监管审批风险,公司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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