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办〔2017〕 43 号
金华市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居民
电子健康档案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委),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落实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问题整改,加强全市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电子健康档案定期清理维护制度,提高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决定开展2017年全市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清理规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以县(市、区)为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辖区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达到以下目标:
1. 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
2.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0%。
3. 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50%。
4. 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以及2017年新建的电子健康档案等重点人群和对象(以下简称“七类档案”),电子健康档案随机抽查合格率≥90%(档案抽样和核查方法按《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手册(2014年版)》标准执行)。
5. 建立健全辖区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定期清理维护制度。
二、清理范围和重点
清理范围为各县(市、区)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的所有电子健康档案。清理工作按照辖区常住人口身份信息开展,对已死亡、户籍外迁、重复建档的居民,要及时删除其档案记录信息;对新出生人口、户籍迁入(迁回)的常住居民,要及时建立或补登其档案信息;对户籍虽未迁出,但不常住的居民,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度把握。要高度重视“七类档案”清理规范工作,及时查漏补缺。
三、清理工作安排
全市清理工作自2017年6月份开始实施,至9月底前完成。10月底前市项目办组织开展专项验收考核,各县市交叉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考核依据,并予以通报。
四、清理工作内容
(一)健全完善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对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进行修改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可通过签约服务、上门(诊间)随访、健康体检、摸底调查等途径,对现有的电子健康档案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甄别逻辑错误、信息缺失和虚假信息,确保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完善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性别、出生日期、联系电话、血型、药物过敏史、既往史、家族史和疾病史等必填项目。
(2)真实性核查信息:血压、血糖、心肺听诊记录;吸烟、饮酒等生活方式信息;建档时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
(3)健康体检信息:体检日期、症状、一般状况、生活方式、脏器功能、查体(心、肺)、现存主要健康问题、主要用药情况、健康评价、健康指导、危险因素控制等。
(4)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信息记录。
2.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完善要求。
(1)信息真实。要确保完善的档案信息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2)内容完整。按照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考核的要求,可能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健康体检信息内容,确保档案完善一份合格一份。
(3)范围精准。对已建档案开展一次全面梳理,根据已掌握的户籍人口,分别掌握外出人口、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健康档案建立情况。
(二)强化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管理。各地要定期做好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和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居民的健康动态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服务。加强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实现HIS、LIS等诊疗系统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大抽查和督导力度,及时将居民健康体检记录、随访记录、就医记录和健康指导(教育)记录等动态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提高动态使用率。
(三)建立健全电子健康档案清理维护制度。各地要以此次电子健康档案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辖区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定期清理维护制度。原则上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在辖区开展一次全面的清理维护工作,当年6月份前完成既往电子健康档案清理和规范。清理工作要以维护电子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为目标,以必填项目无缺项、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为重点,突出做好当年和上年度新建档案、重点和主要慢病、签约服务等人群档案规范维护。
五、清理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是居民享有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体现,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内容,也是评价项目实施成效的一个重要载体。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清理规范工作,落实牵头科室和责任人,按照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及时组织部署和积极发动辖区各项目实施单位集中开展,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经过长期建设,各地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量庞大、存档周期较长、记载信息量多、管理难度大,为确保档案质量,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按照“谁建档、谁清理、谁规范”的要求,落实清理规范工作责任主体。要以此次清理工作为契机,切实建立健全辖区电子健康档案清理维护制度和建档、日常管理单位内部日常维护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辖区电子健康档案清理维护工作。
(三)合力推进,强化保障。健全完善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地要围绕规范建档和有效管理的总体要求,继续按要求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加快推进市、县(市、区)基层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2017年力争所有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实现诊间系统与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电子健康档案规范管理和使用提供坚实的保障。
金华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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