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系列文件规定的要求,结合统筹规划,安排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健康管理师(三级)
二、认定及报考方式
(一)认定时间:详见《2024年广东省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间安排》(附件1);
(二)认定地点:广州(具体考场编排在准考证上列明);
(三)认定方式:上机考试;
(四)认定科目:理论、实操;
三、报考条件
最低学历:高中或同等学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证书管理
经认定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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