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办理复工复学人员
健康通行卡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学,保障人员顺利出行,根据省、市指挥部有关要求,现就全县办理《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具有兰陵县户籍且在兰陵县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员,非兰陵县户籍但生活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小区)能够证明长期纳入正常管理服务的人员。
二、办理条件
在兰陵县居住、连续14天以上没有发热、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且排除以下情形的,可申请办理健康通行卡:
(一)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的或出院后观察未满14天的;
(二)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或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未满14天的;
(三)离开本省行政区返回后未满 14 天的;
(四)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三、材料获取
为方便群众,各乡镇、街道负责印制《健康申报表》、《健康通行卡》并分发到村居、社区,申请人到所在村居、社区领取。健康通行卡尺寸为 A6(105mm×148mm)。(下载渠道: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 http://wsjkw.shandong.gov.cn/和健康山东微信公众号)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如实填写《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申报表》,经社区(村)防控小组审核后,发放《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加盖社区(村)公章)。
五、使用范围
全省范围内对持《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人员一律予以通行,且不再实施隔离观察。离鲁人员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六、使用时效
健康通行卡自办理之日起5天内有效。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本健康通行卡停止使用。
兰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