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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医学院科研团队培育建设实施办法

健康医学院科研团队培育建设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汇聚队伍,提升学院科研水平,增加高水平项目和成果产出,培育校级“强基计划”科研团队,学院支持成立一批研究方向明确、学术水平较高、队伍结构合理、有一定特色的科研团队。    

第二条 依据《三峡大学科研团队认定与考核指导性意见(试行)》(三峡大科〔2022〕14号)整体部署,推进药学系、中医系、公共卫生系、护理系的发展,组建科研团队。

第三条 科研团队是学院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养以及服务行业和地方的主体力量。科研团队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科研团队成立后,学院以公文形式公布。    

第四条 学院大力支持科研团队建设,在政策上向科研团队倾斜,在项目申报、科研合作、成果奖励申报、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团队的作用,优先保障科研用房:    

(一)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代表学院对外开展学术交流及社会服务等活动;    

(二)参与学院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工作;    

(三)科研团队建议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获优先支持;    

(四)享有学院科研团队建设经费在支出范围内的自主支配使用权。    

第二章 申报程序      

第五条 成立科研团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科研团队设团队负责人1名,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申请当年12月31日不超过57周岁。团队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思路开阔,敢于创新,作风正派,团结同事,有较强的凝聚力;近5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曾获省部级三等及以上的科研奖励;取得过水平较高的学术成果(较高学术成果指学科公认、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专著、论文、发明专利等)。不符合上述条件,但确有特殊贡献或学术成绩突出的人员拟任团队负责人,由院学术委员会提出建议意见。    

(二)团队应是学院建设发展中自然形成的学术研究群体,有稳定的核心人员。每个团队的规模最小为5人,其中健康医学院教师不得少于60%。人员梯队结构合理,其中博士比例不低于50%。团队成员应勤奋敬业,有较强的科研实力、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和很好的团队精神。鼓励不同科研团队成员之间开展合作,但每位成员只允许申请加入1个科研团队。    

(三)有明确的支撑学科、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科学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方向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和学院发展规划。    

第六条 科研团队审批程序:    

(一)由拟申报团队的团队负责人提出申请;    

(二)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拟成立科研团队的申请进行评审,并就是否批准成立科研团队提出建议意见;    

(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以学院公文形式批准成立院级科研团队;    

(四)科研团队获学院批准后1个月内,团队可对成员进行调整,由团队负责人提出说明,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在学院党政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科研团队的主要任务      

第七条 拟定科研团队的建设发展规划、重点研究领域和科研方向,按其规划、研究领域、科研方向开展工作。    

第八条积极开展创新研究,加强对外交流和合作,扩大团队的学术影响力,努力把团队建设成本研究领域的学术高地,为培育“强基计划”科研团队奠定基础,学院优先支持成绩突出的团队进一步申请为校级和省部级科研团队。    

第九条 正确处理科研团队与学院、系部、科研平台的关系,加强资源整合,相关工作服从科研平台和教学系部日常管理。    

第十条 积极发挥团队负责人和学术骨干的作用,加快培养青年科研人员,做好学术梯队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积极参与行业重大需求攻关,服务医药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行业领域的继续教育与培训。    

第十二条 积极组织本领域的学术会议、论坛、报告、研讨等活动,扩大科研团队的学术影响,为学院营造更好的学术氛围。    

第十三条  承担研究生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等人才培养工作。    

第十四条 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及时完成科研团队的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和周期考核总结,协助学院做好统计、考核及归档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完成学院临时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章 科研团队的管理与建设      

第十六条 团队成员变更以1个自然年度为周期,由团队负责人提出说明,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在学院党政办公室备案。    

第十七条 科研团队为非独立法人组织,签订各类对外协议或合同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学院每年根据公用经费情况给予各科研团队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用于试剂耗材、科研成果建设、学术交流等。建设经费按年度核清,当年11月底清零,其预算及核算工作由学院党政办登记管理。    

第十九条 学院进行岗位考核时,对本团队产出的项目和成果,团队成员可按照贡献,参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分解,分解积分方案由团队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五章 科研团队考核      

第二十条 科研团队考核周期一般为3年,以周期考核为主、年度工作报告为辅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估,运行周期内每年年底团队须向学院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对团队的运行情况及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说明,运行周期届满,团队向学院提交总结报告,对运行情况和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说明,经学院考核后,对周期考核合格的科研团队继续支持,按年度拨付下一周期团队建设经费;对考核不合格的科研团队将减拨经费,限期整改,1年后重新考核,对重新考核后仍进展不理想的团队,学院不再资助。对成绩突出的团队将予以表彰,加大建设经费支持力度。    

第二十一条 一个运行周期后,科研团队需同时完成如下考核目标中的任意2条:    

(一)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三峡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获批国家级项目2项以上;    

(三)获批发明专利授权5项(三峡大学为专利权人);    

(四)三类高质量论文数量(国际T、A、B级,国内T、A级)5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单位为三峡大学)    

(五)横向项目经费到帐总计达60万元(含科技成果转化经费到帐)。    

(六)团队成员获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    

(七)获批为省部级及以上团队。    

第二十二条  运行周期内,团队发表学科热点论文(Hot Paper),或高被引论文(Highly Cited Paper)论文、获T级项目、T级奖励,或团队成员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教指委委员、国家级奖励(有效排名)等,凡此类填补学院空白的标志性成果,学院可根据情况直接认定科研团队考核合格。(注:T级按《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暂行)》(三峡大科〔2021〕1号)的规定进行认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健康医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健康医学院科研团队组建申请书

附件2  健康医学院科研团队调整申请书

附件3  健康医学院科研团队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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