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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提升生活质量的多方努力

01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

> 行动概述与目标

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联合发文,宣布将开展一项为期四年的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2024至2027年)。

国家卫健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目标是为失能老人提供全面健康服务,提高生活质量。

行动目标在于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全面的健康服务和咨询,协助他们进行转诊转介,以增强他们的健康获得感,并致力于提升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 服务对象与主体

服务的对象是辖区内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的居家失能老年人,且年度服务人数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来定。服务主体方面,具备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都将参与其中。

服务针对65岁及以上居家失能老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参与。

> 服务内容与形式

服务内容则涵盖健康评估、体格检查、中医体质辨识及保健指导等多项服务,同时,各省份还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血压测量、血糖检测、康复指导等至少2次的服务。

包括健康评估、中医指导等,各省份提供上门服务至少两次。

> 健康咨询与指导

我们将通过电话、即时通讯软件等途径,定期与失能老年人及其照护者保持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健康状况和需求,进而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

通过电话、软件定期联系失能老人及家属,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

> 转诊与照护建议

对于需要入院治疗或转诊的失能老年人,我们将给予专业的建议。同时,对于那些需要转入医养结合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我们也会向其照护者提供相应的入住建议。

为需要入院治疗的失能老人提供转诊建议和医养结合机构的入住建议。

> 资金筹措与政策支持

我们鼓励各地通过多元化途径筹集资金,以支持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的开展。此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并推动其落实。同时,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也将协同医疗卫生机构,共同推进这一行动的实施。

鼓励各地筹措资金,制定行动方案,协同推进健康服务。

> 服务安全保障

在提供上门服务时,医疗卫生机构应确保至少有两名工作人员同行,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如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此外,上门服务过程中,必须确保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失能老年人监护人、照护者或亲属在场,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提上门服务的机构需确保有两名工作人员同行,并提供安全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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