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4日,在乾安县人民法院的法庭内,法槌敲响,一起因生活琐事引发的年轻夫妻离婚纠纷案迎来宣判时刻。面对原告孙某坚决的离婚请求,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当庭作出庄严判决:驳回原告孙某的离婚诉讼请求,不准予离婚!
近年来,离婚诉讼当事人年轻化趋势明显。诉讼程序简化、成本降低,加之部分年轻人对婚姻家庭责任认知不足,因日常琐事争执便轻言“散伙”的现象时有发生。婚姻是家庭的基石,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维护婚姻稳定,事关万家幸福,更关乎社会和谐根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离婚条件有明确规定,司法裁判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更肩负着维护家庭稳定、引导公众理性对待婚姻的重要职责。乾安法院此案的当庭宣判,正是这一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
基本案情
原告孙某(男)诉被告张某(女)离婚纠纷一案,乾安法院于2025年7月9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孙某诉称,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频发争吵,沟通困难,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被告张某坚决不同意离婚,辩称双方系经慎重考虑缔结婚姻,婚后感情基础良好并育有子女。当前矛盾仅为生活琐事分歧所致,完全可通过加强沟通化解,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仍有和好可能。
裁判要旨
本案中,原告孙某主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被告张某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并阐述了双方感情基础及矛盾性质,表明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双方虽因家庭琐事产生争执,对夫妻感情造成一定影响,但尚未达到彻底破裂的程度。尤其考虑到双方育有年幼子女,更应珍惜家庭完整,努力为子女营造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综上,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婚姻乃人生大事,缔结需谨慎,解除更应深思熟虑。”承办法官指出,“本案夫妻双方自由恋爱结合,共同孕育生命,本应珍惜缘分,用心经营家庭。庭审查明,双方主要矛盾源于日常生活琐事。面对分歧,夫妻双方当以沟通为桥梁,以理解为基石,以包容为态度,互谅互让,共克时艰。”
乾安县人民法院
撰稿:王超越
初审:徐洪敏
复审:李嘉欣
终审:王兰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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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乾安法院当庭宣判:婚姻非儿戏 琐事莫“拆家”——民法典视角下的一起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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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乾安法院当庭宣判:婚姻非儿戏 琐事莫“拆家”——民法典视角下的一起离婚纠纷 https://m.trfsz.com/newsview1588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