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注销的公告
索引号: MB1900457/2024-00221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4-11-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注销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03 浏览次数:183 次 【字体:小 大】
现有永城市龙岗唐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注销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等规定,同意永城市龙岗唐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销。现公告如下:
1.永城市龙岗唐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人田**,医疗机构登记号MJY49709-741148117B1002,执业地点永城市龙岗镇唐庄村,自11月26日起注销。
在医疗机构注销后,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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