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技术)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技术)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技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从事产前诊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系统的产前诊断技术专业培训,通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考核获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应资格证明。
二、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
1.从事遗传病咨询的临床医师应当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医学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遗传病咨询相关临床工作经验。
2.从事产前咨询的临床医师应当取得妇产科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3.从事儿科诊疗活动的临床医师应当取得儿科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4.从事超声产前诊断的临床医师应当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经验。
5.实验室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以上临床实验室工作经验。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2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是否符合法定办理条件

4

决定

1.申请符合法定办理条件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法定办理条件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证照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发放证照 2.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1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产前诊断技术)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2

医师资格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3

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4

学历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5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6

小一寸彩色照片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7

专业技术培训证明及基本知识和技能考核成绩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8

医师执业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更多信息

材料类型:申请表格文书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更多信息

材料类型:证件证书证明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材料规格:A4

更多信息

材料类型:证件证书证明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材料规格:A4

更多信息

材料类型:证件证书证明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材料规格:A4

更多信息

材料类型:证件证书证明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材料规格:A4

更多信息

材料类型:其他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材料规格:一寸

更多信息

材料类型:证件证书证明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更多信息

材料类型:证件证书证明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材料规格:A4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

中心电话:

0755-88125844、0755-88127282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地铁路线:市民中心站:地铁2号线(蛇口线) 、地铁4号线(龙华线)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

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窗口办理 分享与下载

相关知识

对无证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处罚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修订版2019)
某县中医医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
遗传病的诊断
遗传咨询及产前诊断门诊
遗传与产前诊断 羊水穿刺知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7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和废止《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等3件部门规章的决定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许可)
关于开展2024年南宁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产前筛查人员资格考试和定期校验的通知

网址: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技术) https://m.trfsz.com/newsview1623222.html